1. 戶口從渝中區遷到了南岸區後怎麼領獨生子女費
1、應該在當事人雙方的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戶口遷入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換領(轉接)獨生子女證,並憑該證件、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社保卡等,向相應的部門領取獎勵待遇;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2)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有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3)無工作單位的,共同向申請人雙方各自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申請換領該證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出地的獨生子女證;
(二)申請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張;
(三)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單位或者雙方戶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意見;
(四)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和復印件。
3、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4、以上參考資料來源及更多內容:《重慶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2016版)、《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7最版)第28條。
2. 重慶獨生子女費發放政策
重慶市獨生子女和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1)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按以單位或戶籍,夫妻雙內方同容時到場,出示戶口、身份證、結婚證、女方照片兩張,時間(懷孕三個月---小孩出生)。(2)小孩出生後報計生專干(30天以內)。(3)獨生子女證。(4)臨時婚育證。 重慶市生育二胎的生育條件:(1)雙方均為獨生子女或少數民族農村居民。(2)第一個子女患有遺傳性疾病。(3)再婚夫婦,一方有一方無子女。(4)如女方未滿28歲,生第二胎需間隔3年。(5)生二胎需先報。 晚婚晚育優惠條件:3個月 +20個工作日,男方7個工作日的護理假。 獨生子女光榮證:(1) 自小孩出生後應及時申報(女方截止年齡49歲,兒童截止年齡14歲),退休後可獲5%的獎勵。(2)獨生子女若遇意外、傷殘、死亡政府有3000多的補貼。
3. 退休人將勵一次性獨生子女費,重慶渝中區的要什麼手續
五證;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薄、退休證、獨生子女光榮證及以上證件復印件,本人近期照片一張,(是否需要記不清了)在戶籍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辦事窗口先進行審核,然後填寫表格兩份,再將表格帶回原單位由單位計劃生育辦公室和配偶單位計劃生育辦公室蓋章後,再交給戶籍地的居委會(有的是街道計生辦)就完事了,一般要每年四月份集中辦理一次,四月二十日前截止,耽誤了就要等到明年。渝中區批准後,會將獎勵劃入你的銀行卡。請採納。
4. 重慶渝中區獨生子女獎金在什麼地方領
我們是單位搞計劃生育的同事在弄這個事.
5.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內保健費容。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6. 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都需要帶什麼
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遞交材料—辦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第十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依申請辦理。獎勵對象行動不便的,可以向初審單位預約上門辦理。獎勵對象在到齡前2個月內可以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也可以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預申報。
採用預申報的,應當在預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向初審單位遞交材料,辦理受理手續;逾期沒有辦理的,初審單位可以終止該申請。預申報被終止的,獎勵對象應重新申報。獎勵對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獎勵對象提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獎勵對象本人市民卡,沒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本人免冠證件照1張;屬於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提供子女死亡證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況證明。
(6)渝中區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受理後需要變更姓名、證件號碼、社保編號、戶籍地址、獎勵金發放渠道或者發放賬號等信息的,由獎勵對象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變更相關信息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需變更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2、獎勵對象遷出市外的,憑遷出地的《計生獎勵金發放關系轉移通知》依遷入地的政策接續獎勵待遇。遷入地沒有獎勵政策或獎勵政策不銜接的,獎勵金自動終止享受。
3、審核單位發現多發獎勵金的應當及時通知獎勵對象退回,經通知獎勵對象逾期沒有退回的,審核單位應當暫停其獎勵金的發放直至其將多領的獎勵金退回或者抵扣完畢。
7. 重慶市獨生子女費領取條件
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
1、辦理《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2、辦理《光榮證》程序
辦理《光榮證》,需由夫妻雙方申請,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由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
具體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8. 獨生子女費一年多少錢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8)渝中區獨生子女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9. 請問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