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允許子女租用父母住的房屋嗎
父母能租給子女房屋,因為滿足下列條件為有效合同:
1、父母子女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3、租賃合同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貳』 父母的住房可以不允許子女住嗎,如果子女不離開怎麼辦
首先,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准,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其次, 我們也建議大家不要購買這類房子,因為沒有產權證將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簽署的協議也是無效的。第三, 沒有產權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麼其中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過戶的話房產的所有權還是原業主的。例如,如果原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將會被分割,如果他有債務被起訴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將會被法院列入可執行的財產。
『叄』 父母是否享有兒女所有房屋的居住權
物權法沒有規定「居住權」這種權利,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話,子女有義務提供房屋給父母居住。
『肆』 父母住在子女的家屬能處分房屋嗎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健在子女是不能處分房屋的,房屋屬於父母所有,房屋的權利也屬於父母所有,只有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伍』 父母長期住子女房子,父母有繼承權嗎
如果這個房子是子女的房產證也是子女的,雖然父母長期住,但是他也沒有繼承權的。
『陸』 子女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權嗎
子女可以設有父母房產的居住權。子女對父母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權,但在與父母簽訂居住權合同並完成登記的情況下子女可以享有對該房佔有、使用等用益物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柒』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算租戶么戶口都在一起的
從情理分析,不算租戶,若子女已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父母沒有明確出租子女使版用,算啃老。從法律上分權析,父母明確要交納租金(此種情形很少),就算租戶。父母明確借你使用,不算租戶。父母明確贈與你使用,不算租戶。
『捌』 子女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家裡物品是子女的,那這個家是屬於誰的
房物是主體,家裡的物品是附屬物,只要這個房屋是父母的,那麼這個家就是屬於父母。
『玖』 父母強住子女房屋怎麼處理對子女的房屋,父母有何權利
父母強行住在子女的房屋裡,面對著子女的房屋,父母其實也是有權利居住的,但是最好不要討人厭,而且管這管那。
『拾』 父母可以住子女的房子嗎
當然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嘛。這也不是說保證他們的生活就行的,換位思考一下當我們年老的時候子女都成家立業了,就剩老兩口在家的孤獨感吧。想念子孫的心思肯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