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房產,這怎麼可能
第一,只有以下情況可以全額繼承。
1、父母名下房產去權屬爭議。屬於其夫妻共有或其中一專方獨屬有;父母雙亡立了遺囑,明確將房產全部給你,如果這樣,可以全額繼承。
2、父母名下房產去權屬爭議。屬於其夫妻共有或其中一方獨有;父母雙亡未立遺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均不在或放棄遺產繼承權;父母無私生子女或其他婚生子女,或者他們均放棄繼承。如果這樣,可以全額繼承。
根據遺產須按法律規定的順序進行繼承:《繼承法》第10條和第12條規定:第一順序的
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屬於其中的人,均和你同屬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只要沒有立遺囑,你就沒有資格全額拿走,除非其他人自己放棄。
② 獨生子女不能全額繼承父母房產,怎樣做才能全額繼承呢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元旦已經生效,其中關於繼承遺產的順序,跟原有的《繼承法》未做任何修訂。所以,這種現象,未來一定會普遍存在。
總結:
對於中國人來說,總會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健康時,如果能立個公證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提前立好遺囑,發現子女不孝隨時可更改,按自己意願重新分配。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贈予子女,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權「的條件即可」。
③ 為什麼是獨生子女也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獨生子女父母的房產除了獨生子女之外,還有祖父母、父/母配偶。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