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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名義買房實際產權人是子女

發布時間:2022-01-15 22:03:50

① 以父母名義買房,父母財產可繼承的子女不止一人,怎麼辦

因房改來時有些單位只允許原承租自人購買,或者用長輩的工齡優惠較多,所以借名買公房的情況並不罕見。通常借名買房都是親戚間,沒有書面約定,在認定是否存在借名買房法律關系時,借父母名義購買比借其他親戚名義購買更困難。

子女為父母出資買房通常被認為是贈予或者借款,不能因為子女給父母出資買房了,就簡單的認定為借名買房。

因此,在認定子女和父母之間是否形成借名買房法律關系時,通常要有書面協議,即使沒有書面協議,也要寫說明,證明雙方確有借名買房的事實存在。否則只是子女長期佔有、使用父母的房子,想認定借名買房比較困難。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遺贈是指將房產贈予除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② 父母用兒女的名字購房,簽代持協議,房屋實際產權人是父母,需要公證嗎費用是多少

房產代持協議,本質上也只是一種合同。不是一定需要公證才有效。合同只要符合有效要件,即可生效。公證可以,但不是必須。公證費看標的額。

③ 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屋產權到底是誰的

一、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屋產權到底是誰的?
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屋產權到底是誰的?按照新實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購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的出資,可以作為處理。
這也就是說,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父母名義買房,房產證登記的是父母的名字,那麼房子就是父母的,這個時候,夫妻雙方就不能在離婚時請求分割以父母名義買的房產。
但是實際情況是,很多人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在以父母名義買房時,會將以父母名義買的房產進行公證,或者雙方簽訂了以父母買的房子的相關協議,這樣一旦出現婚變,或者涉及房產分割等情況時,能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到時候可以以公證或協議證明房產是自己的。但是,事實果真如此嗎?目前,在一些離婚案件中,以父母名義買的房子,在離婚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往往不能成立,大都只能按照債權處理。那麼,夫妻出資,以父母名義買的房子,出資的另一方就對房子沒有所有權了嗎?要想避免上述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
二、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屋產權究竟該如何分割?
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屋產權究竟該如何分割?如上所述,如果在離婚時想要分割以父母名義買的房產,需要在以父母名義買房前進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最好還要進行公證。在這個前提下,還需要具備下面幾種情況才可以認定夫妻雙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在離婚時可以請求分割:
1.以一方父母名義買房在離婚前已經過戶到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可以請求分割;
2.以父母名義買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條件且與父母簽有書面的委託購買;
3.雖然沒有書面的委託購買合同,但是父母承認委託購買的事實的。
在上述3種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房產證、委託購買合同、房屋所有權公證等證據材料,以及證人證言,進行綜合判斷,以確定以父母名義買的房子是否可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進行。
如果之前沒有公證,也沒有十分確鑿的證據證明房產的所有權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這個時候,法院是不會支持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

④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

父母為子女買房權屬確定具體如下:
一、父母全出資
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前出資買房,則該出資資金被認定是對其子女一方的贈予。
受贈一方子女可獲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結婚後出資買房,則認定該出資是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明確表示贈予一方子女。
相應的,子女雙方以該共同受贈的出資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其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結婚前,顯然,該不動產所有權應屬於子女婚前財產。
(2)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出資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則仍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予,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該不動產過戶發生在子女婚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雙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該不動產的貸款,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前,則該出資屬於接受該出資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如果該出資發生在子女結婚後,則該出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相應的,婚後以子女一方或雙方名義簽訂的不動產買賣合同並以該出資作為首付款所購買的不動產,不管登記在子女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⑤ 父母買房寫自己名和子女名字,各有什麼利弊

寫自己名的話方便養老,兒女面前有話語權,自己更具有獨立人格,可內以增強自信;
最大容的弊端是一旦想將房子給兒女時就涉及到一筆比較大的費用(要麼是購置稅,要麼是遺產稅)
寫兒女名的話有利的地方是可以短時間增進親子感情,並省去將房子給兒女的一大筆費用。
但是,兒女孝順還尚可,不孝順或不會過日子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⑥ 父母出資買房,寫的子女雙方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是的,父母給子女買房是一種贈予和法定繼承關系。如果房產證上市子女雙方的名字,那麼房產的產權以及收益是子女兩個人的權益,是子女兩個人共同財產。

⑦ 婚後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屬於共同財產么

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實際上是贈與)分為兩種情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在贈與合同中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⑧ 父母買房房產證上是子女的名字,父母算不算小區業主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義買,直接辦子女的房產證是不可以的;
2、可以專辦完父母名字的房屬產證後,父母再贈與給子女就可以了。
3、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贈與人身份證、戶口本注意:贈與人已婚的,夫妻雙方要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婚的,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
(2)、受贈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
(3)、房屋產權證、土地證。
(4)、贈與合同。
(5)、贈與雙方本人到公證處。

⑨ 購房子以父母名義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以子女名義購房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實際上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行為,如果房產已經實際購買下來,並且已經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手續,房產證上是登記的子女的名字,那麼子女是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該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⑩ 父母買房房產證上是子女的名字,父母算不算小區業主

即使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和子女在一個小區居住在一起,當然算是小區的業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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