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贍養父母從多少歲開始
我國婚姻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專務。當父母屬年老的時候,或者父母變得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能力的話,就有權利要求具有負擔能力的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而子女就要滿足已經成年,而且具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條件。換句話說,子女已滿18周歲的話,能夠獨自生活,同時具有一定經濟負擔能力,就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就算不與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僅包括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義務。
② 父母什麼時候需要子女贍養
當父母不能自理,或者需人照顧的時候,這個時候就需要子女站出來
③ 父母在什麼年齡和什麼情況下,子女才有贍養的義務
父母不管年齡多大,只要身體狀況不加,喪失勞動能了,子女就有贍養的義務了。
④ 父母在什麼情況下子女一定要贍養
子女贍養父母是一來種法律義務,自同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實踐中也有子女無需贍養父母的情況,那麼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不贍養父母。在司法實踐中,存在3種可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
⑤ 覺得父母多大,子女應該贍養
1、父母60歲以上或沒有生活能力時或者子女有獨立經濟能力時,子女要承擔贍養責任。
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3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4、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5、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6、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等等。
⑥ 子女的贍養義務從什麼時候開始
子女的贍養義務 ,如果從物質上講,是在父母由於年老體弱 失去勞動能力 ,沒有 經濟收入 的情況下 ,就是子女贍養父母的開始 。如果不從物質上說 ,贍養 還包括陪父母說話 ,力所能及的幫父母幹活,為他們洗腳 ,洗衣服 ,做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