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可否探望配偶的父母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是探望配偶、父母的。並沒有探望配偶父母的。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准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准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注意:政策規定「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或父母生育,在產假期滿後,與配偶團聚30天,或與父母團聚滿20天的,則不再享受當年探望配偶或4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待遇。但其往返路費可按規定給與報銷。
(1)父母探視子女可以請探親假嗎擴展閱讀
江蘇省政府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第六條 職工是否列為享受探望父母待遇的對象,一律以職工的父母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確定。職工與父母戶口不在一地,在按規定探望父親或母親時,其路費報銷和路程假期按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計算(較戶口所在地區近時,按實際計算)。
第七條 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八條 職工因配偶死亡或離婚,從失去配偶滿一年後到再婚前,可參照未婚職工的規定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九條 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超過五十六天(難產、雙產七十天)產假後,又與配偶繼續團聚三十天以上的,雙方當年都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路費可按探親規定報銷一次。
第十條 符合探望配偶或父母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或四年中不能探望配偶或父母時,其不實行探親假制度的配偶或父或母,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一年或四年報銷其往返路費一次。職工本人當年或四年中,則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⑵ 子女工作忙不能探望父母的父母可以探望子女嗎並享受探親假待遇
子女因工作忙,無法回來,父母又在工作崗位的,是否建議出台相關探親假政策.
⑶ 探親假父母能不能探望子女
不可以的。
根據關於制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版的意見勞總險字(81)12號權
四、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
⑷ 父母看望外省女兒可以申請探親假嗎
過去的就讓過去吧,春泥於過去只會讓你陷入痛苦的深淵,朝前看,愛你的人會有許多。
⑸ 父母親探望在部隊的兒子是否有探親假
真的可以的,我就是從部隊出來的
⑹ 探望配偶父母能享受探親假嗎
不行。2、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⑺ 職工探望國外的父母能請探親假嗎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⑻ 父母去國外探望女兒能申請探親假嗎
女兒有綠卡居住證或者美國國籍的情況下她的父母可以申請短期探親簽證
⑼ 求問父母探望子女是否享受探親假
國家對假期有相關的規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版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權望配偶的待遇;未婚職工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而父母探望子女則不屬於享受探親假的范圍。
⑽ 父母探望在國外的子女有探親假嗎
看看自己所在地單位情況吧
國家的機關不會有這樣的假期的
畢竟這個沒有地方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