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葬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嗎
不僅是法定義務,也是中華民族千百年的傳統文化呀!「百善孝為先」,如果連子女都不去安葬父母的,會受到嚴重的道德譴責的
㈡ 安葬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嗎
安葬並沒有明文的法律規定,安葬這應該屬於道德的范疇。
介於B沒滿18周歲,屬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一般不會承當安葬費。
㈢ 安葬父母的安葬費用是由子女自願承擔還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若是法定義務請說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律師專業解答:
您好,安葬父母雖然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由子女安葬,但回是這是孝敬父母的一部分,答也是子女的一部分,而且安葬父母產生的錢屬於父親的債務,從這個角度考慮,首先需要從遺產中預先扣除,才能繼承遺產。如果該人確實不孝,可以主張他雖然不滿18歲,但是有獨立經濟來源,也屬於成年人了,要求平均分割遺產。
㈣ 安葬老人的子女是否有優先繼承權
所有子女都享有繼承權。
一、1,如果老人生前沒有留下遺囑的,所有的子女都是遺產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
2,繼承法里規定的子女,是指所有子女,男女平等(並且不管是不是婚生子女)。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㈤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子女必須承擔安葬父母時的安葬費用的
這是子女的天然義務,還得法律規定?至於兄弟姐妹之間怎麼算那是內部問題。
㈥ 父親死了,兒子有法律義務給父親送葬嗎 求具體法律條款...
沒有這種律條款
㈦ 承擔安葬父母的安葬費用是法定義務嗎那是否可以是未成年就不需承擔
未成年又沒有依靠自己的勞動獨立生活,是不用承擔的。
㈧ 安葬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嗎
法律只規定贍養,但並未規定安葬,所以不是法定義務。
但從家庭道德上講,安葬的意義更重要,死者入土為安。
㈨ 兒女要繼承亡故母親的遺產,必須要承擔安葬母親的義務嗎法律上有不有明確的規定
兒女要繼承亡故母親的遺產,必須要承擔安葬母親的義務嗎,這是肯定版的啊,你繼承母親的遺產,權總得讓母親入土為安吧,你是兒女有權利繼承母親的遺產,但是同樣有義務安裝母親,法律上也應該有明確的規定,老人去世,就是需要兒女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