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費發放標准
根據該 《辦法》,退休時加發退休費的發放對象為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獨生子女父母或無子女人員;
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養老保險金的獨生子女父母或無子女人員。
《辦法》規定,發放的標準是,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加發5%的退休費或基本養老金,獨生子女死亡或無子女的人員每月加發10%的退休費或基本養老金。
發放對象的退休費或者基本養老金基數增加後,加發的退休費或基本養老金也隨之增加。
退休費+獨生子女費不能超過100%的工資額度,超過部分不予計發。
也就是說,你領取的退休費和獨生子女費之和,不能超過你原來的基本工資.
此次獎勵人群覆蓋范圍更廣。我省在1979年制定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之初,是以城鎮職工作為獎勵對象,不包括無工作單位的城鎮純居民。
2009年10月22日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南省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將獎勵對象范圍由之前的城鎮職工擴展至全體城鎮居民。
此次新完善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沿襲了這一政策,同時將歷史遺留問題中應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的對象也納入獎勵范圍。
2014年度直接受益人群約91萬餘人,實現了城鎮居民的全覆蓋。
(1)城鎮職工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
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
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
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
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②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政策
退休補貼按照《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我國共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的離退休老人為12762萬人,另外還有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16068萬人。
考慮到離退休的時間要早於60歲,估計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只有全部老人數量的40%左右。
第一,養老金增發一定的比例,過去確實有相應的政策,現在還有一些省市仍然保有這樣的政策。
按照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養老待遇計發辦法,獨生子女父母可以額外增發5%的基本工資計發比例。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有關提升比例的政策改為了一次性發放。
不過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較早,四川、重慶、海南、雲南等幾個地方,依然保留了對養老金提升的政策。
比如說重慶市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是額外加發本人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的3%作為獎勵。有關獎勵待遇跟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四川省也是類似的政策,養老保險費繳費滿一年增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1%。
如果是繳費年限30年能夠增發3%,40年能夠增發4%。本輪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主要還是跟繳費基數相關的。雲南省是每月發給上年度全省月平均養老金5%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這一標準是人人相等的。
第二,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補助。像北京、山東、湖南、黑龍江等等很多地區,對於企業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都是要求企業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補助。
拓展資料:比如說北京市是1000元,湖南省、上海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3000元。
只有山東省是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的,是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的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發放標准,青島市今年達到了2.4萬余元。像上海等一些地區規定是街道政府或者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其實,職工在職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規定發放給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獨生子女補貼,普遍每月在5~20元左右。
第三,獨生子女父母補貼。
像農村居民普遍沒有單位,他們就無法享受的獨生子女優待了嗎?
雖然說很多地方對於農村家庭都是通過宅基地劃分、社會救濟、扶貧等方面進行照顧,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優勢並不大。
於是從前些年開始,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對於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開始按月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80元。發放渠道一般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發放渠道。對於城鎮居民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參照農村居民的有關補貼補助待遇發放。城鎮居民發放的有關待遇是由地方財政獨自承擔。
像財政實力雄厚的地區,相應的標准可以額外提升,比如廣州市有關獨生子女補貼標准已經提升至了150元。
所以,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待遇方式有很多,標准也是不一樣的,一般還是看退休後戶籍地的有關規定了。
③ 城市獨生子女補貼政策是怎麼樣
2016年1月1日全國開始實施二胎證策,獨生子女費還會繼續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2016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在新的法律規定中,為了完善人口的發展的長期戰略,目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全面實施二胎政策和修改計生法和其他生育政策的相關聯的配套規定。
獨生子女政策
對於這次全面實施二胎證政策以後,對於現在的獨生子女政策的一些獎勵和扶助家庭的一些政策是不是要做一些新的調整,也是在二胎之後又一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
獨生子女獎勵擬繼續
在國家提倡夫妻雙方生育兩個孩子,但是你要是還是終生堅持一個孩子的話,國家還是會給你夫妻二人頒布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若是獲得獨生子女證書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國家、省市、直轄市、自治區應該獲得獨生子女的相關獎勵。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父母的獎勵措施由其單位落實和一些相關的單位執行、獨生子女若是發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發生了意外事故、傷殘和死亡等一系列的問題應該按照相關的規定記性扶助。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中國內地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