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內格蓋章。帶上身容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B. 北京,喪偶,原來沒辦過獨生子女證,孩子02年的未滿16,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2016年1月1日之後出生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你需持戶口簿,雙方身份證以及生育證首先到當地居委會證明,然後到區政府補辦。
C. 獨生子女證補辦
樓主注意了,上面的答案都不全面或者說是不對的。
因為你的具體情況還未說清楚,雖然你父親和你繼母沒有再生,但你的親生母親呢?她有沒有再婚呢?如果她再婚有沒有再生育呢?你沒說清楚啊。
一、如果你母親再婚而且再生育了,按照計生新條例,你就不算獨生子女了。國家人口計生委對獨生子女的解釋:獨生子女是指沒有親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也沒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或收(抱)養的兄弟姐妹。
二、如果你親生母親沒有再生育,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仍然算是現在家庭的獨生子女,則你父親和繼母仍然可申領或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這個證現在很有用啊。注意,是你現在家庭的父親和繼母申領或補領,不是你!
具體的申領或補領手續是:
1、你父親目前的婚姻狀況證明(要包括初婚時及再婚時配偶及所育子女情況),一般由你父親的單位開具,如果沒單位的則由村(居)委會開具;
2、你繼母目前的婚姻狀況證明(要包括初婚時及再婚時配偶及所育子女情況),一般由你繼母的單位開具;如果沒單位的則由村(居)委會開具;
3、你親生母親目前的婚姻狀況證明(要包括初婚時及再婚時配偶及所育子女情況),一般由你親生母親的單位開具,如果沒單位的則由村(居)委會開具;
4、到轄區計生部門領取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要帶齊上面所說的三份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父親和繼母和你的身份證、父親和繼母的結婚證、你們三人的戶口本等,到轄區計生部門辦理即可。
希望能幫到你,祝順利。
D. 獨生子女證丟失 如何補辦補辦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專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屬、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E. 獨生子女證丟失了請問到那裡補辦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回章。帶上身份證、答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F. 遺失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遺失或者損毀,可以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補領《獨生子內女光榮證》應當容提交領取過《光榮證》的相關證明材料。所以需要您提供原證辦理時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作為補辦材料。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分別由夫妻雙方單位在個人檔案中、原證辦理地街道、鄉鎮和區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留存。您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印章,即可到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
G. 獨生子女證丟失能補辦嗎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H.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居委會證明.公安局證明.可能還會要父母單位證明.然後去街道補辦
辦理機構: 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
資格條件: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可以不需要跟男方接觸的,有專門離婚對象領證程序。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