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再婚家庭各自有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十一)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⑵ 對再婚家庭獨生子女的界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專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屬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⑶ 離婚前有一個小孩,但隨另一方,再婚後生的小孩屬獨生子女嗎
不這個不管你離婚前有幾個孩子或隨另一方,那麼你再婚後生的小孩都不屬於獨生子女,因為孩子和你始終都有割不斷的親情,所以你再婚所生的孩子就不屬於獨生子女了,這個婚姻法是有規定的
⑷ 再婚夫妻一方沒有生育過,一方有孩子,再生算獨生子女嗎
我們婚姻法規定的,再抄婚的家庭,如果有一方是沒有生育過的,那麼,可以再生一個孩子,就是說離異母親如果再婚,對方男的以前沒有生育過孩子是可以再生一個的,如果說對方已經生過孩子了,即使孩子判給了別人,也不可以了。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經批准再
生育一個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二)再婚前雙方各已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經人民法院判決或離
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再婚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經批准再生育一個
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或規章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初婚或未生育過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規定,因喪偶而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一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直轄市)還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後的家庭無子女或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等等.
⑸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再婚,並且雙方各帶一個孩子,但沒有再次生育,還算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去世,另一半再婚,如果對方也是另一個去世應該算獨生子女,都是生了一個孩子,又沒有再生,那也是獨生子女,這屬於特殊情況,找計生委開個證明就行吧
⑹ 本來是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對方也有子女,現在算是獨生子女么
摘要 母親再婚,雙方都有一個孩子。這時就不能算是獨生子女。有法律上的繼子女,就不算是獨生子女了。
⑺ 請問一方再婚和一方初婚生的孩子能否辦獨生子女證
可以辦理的,但是這種情況要看再婚這方是否已經生育過子女,如果再婚一方生育過子女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⑻ 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嫁婚後對方有孩子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父母一抄方死亡。另一方再嫁婚後對方有孩子。還上不上獨生子女?根據現在的計劃生育條例。如果。對方都結了婚。互相都有一個孩子。這就不能算獨生子女?如果雙方。另一方只有一個孩子。就算獨生子女。如果雙方。都有一個孩子。這就不能算都是子女。因為。雙方都有孩子。算不上。獨生子女。已經成為一家人了。因為孩子能繼承雙方父母的。財產。
⑼ 獨生子女父母離婚後,一方一直未婚育,另一方再婚生孩子怎麼算
如果原來生過一個孩子,再婚再生孩子也是,這是第二胎。
⑽ 父母離婚 一方再婚生子 原子女是否為獨生子女
你好,你母親不需補辦獨生子女證,但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獎勵,到母親戶籍所在街道要求出具獨生子女證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