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辦理父母子女之間以買賣方式的房產過戶手續
如不贈與,那隻有通過買賣方式進行。
私下簽約是不合法的,所得的房產也能有效地得到法律保護。正常的、合法的就是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房產買賣手續。只是過戶費用較貴。
但我還是不明白直系親屬關系你不用贈與方式。
㈡ 父母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互相可以買賣房屋嗎
父母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相互可以買賣房子,如果說你把房子賣了賣給別人的時候,大家都要簽字,因為戶口本上都有其他人的名字,賣房子的時候都要大家簽字。
㈢ 父母子女間的房屋買賣協議能用嗎
父母與子女間房屋買賣協議如果依法成立的有效。有效合同應當具備的要件是: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合同依法成立;依法辦理相應手續;滿足當事人約定的生效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㈣ 父母與子女間房屋買賣要交契稅嗎
父母與子女間房屋買賣要交契稅的,
過戶手續及費用如下: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最低版,約為報稅價(即商定權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後,如果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所以不建議採用贈予過戶。
建議採用買賣過戶,即直接由子女轉讓房產給父母。稅費約為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報稅價是自己定的。房管局的電腦系統對當地每個區域有一個最低的評估價。報的報稅價高於那評估價就按報稅價計稅。低於的話就按系統的評估價計算。對這評估價最了解的是當地同區域的房產中介。
㈤ 父母與子女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子女替母親簽的房屋買賣合同經母親授權有效。母親授權子女代簽的、或母親雖不知情但事後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代簽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子女未經母親的授權用其名義代簽合同,合同對母親不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㈥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房產買賣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1、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只要該房屋買賣協議內容不違法,而且父母子女的意思專表示真實,達成了一致屬意見,協議就是有效的。至於協議何時生效,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時,合同成立時即生效。
2、法律依據:合同法,詳情請見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75
3、農村住房有其特殊性,如果此房為你父親唯一住房,那村裡的作為是不合法的
㈦ 父母房子賣給子女程序
房產買賣是指父母將房產透過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簽訂買賣協議後,到當度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申請房屋產權轉讓手續即可。
房產買賣所需證件主要是:
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協議。
買賣
我國《合同法》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房產買賣就是房產所有權人將房屋所有權及其與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依約支付房產價金的行為。
備注:
面積≤90㎡的契稅為1%,90㎡<面積≤140㎡的契稅為1.5%,140㎡<面積的契稅為3%
房產稅各地政策不一樣,按當地的標准,如上海市規定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需繳納房產稅。
交易總額不是買房子的實際成交價,而是買賣合同的網簽價。交易差額是指本次網簽價減去這套房子上次交易的網簽價。
印花稅,買賣雙方按交易總額各交0.05%,普通住宅免徵。
土地增值稅,賣方按交易總額1%繳納,普通住宅免徵,非普通住宅滿2年免徵。
其它各類繳費視地方規定和房產類別而定,如轉讓手續費、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讓金、綜合地價款、產權交易登記費、中介費、測繪費等。
房屋轉讓過戶
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二手房過戶所需材料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轉讓過戶費用
一.正常過戶
1、交易稅費
a.營業稅 (稅率5.55% 賣方繳納)
根據2010年房產新政,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
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免徵營業稅。
這里有兩個要點
①購買時間超過5年這里首先看產權證, 其次看契稅發票,再次看票據(房改房看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這三種證件按照時間最早的計算。
一般地說票據早於契稅發票,契稅發票早於產權證,房改房中時間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據。
②所售房產是普通住宅還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5年都需要全額徵收營業稅。
b. 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 賣方繳納)
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在這里有兩個條件:
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購買時間超過5年。
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交個人所得稅;任何一個條件不滿足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
註: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購買時間不足5年則需要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先繳納。
若在一年以內能夠重新購買房產並取得產權則可以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具體退還額度按照兩套房產交易價格較低的1%退還。
註:地稅局會審核賣方夫妻雙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產作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據,其中包括雖然產權證沒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門已經備案登記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類房產)。
另註: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房產則不管什麼情況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且地稅局在征稅過程中對於營業稅繳納差額的情況,個人所得稅也必須徵收差額的20%
c. 印花稅 (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d. 契稅 (基準稅率3% 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徵收方法:
按照基準稅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註:首次購買和普通住宅同時具備才可以享受優惠,契稅的優惠是以個人計算的,只要是首次繳契稅都可以享受優惠。
若買方購買的房產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3%。
e.測繪費 1.36元/平米 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08年4月後新政策房改房測繪費標准:面積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濟南市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f.二手房交易手續費 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非住宅10元/平米
g.登記費(工本費) 80元 共有權證:20元
2、所需材料
⑴地稅局需要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一套(若賣方夫妻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還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一套)、
買方身份證復印件一套、網簽買賣協議一份、房產證復印件一套(如果賣方配偶已經去世還需要派出所的死亡證明一份)
⑵房管局需要網簽買賣協議一份、房產證原件、新測繪圖紙兩張,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復印件;如省直房改房還需已購公房確認表原件兩份和附表一。
註:房改房過戶時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簽字;若配偶已經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齡,如果是在房改之後則需要先做繼承公證再交易過戶;
如在房改之前,則應提交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原件。省直房改房還需填寫《已購公房確認表》兩份並由單位和省直房改辦蓋章確認,並提交房改原始票據原件。
㈧ 父母子女之間的房屋買賣協議生效嗎
父母子女之間的房屋買賣協議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錶行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8)父母子女房屋買賣擴展閱讀:
訂立原則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
5、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㈨ 父母的房子給子女和賣給子女有什麼區別
房屋贈與和房屋買賣都屬於房屋的處置的發生,房屋買賣可能是發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產贈與一般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這里的比較主要是針對二手房交易來說的。贈與,通常受贈與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錢作為交換。而買賣,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需要支付對價的,這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在二手房過戶環節有各種稅,但主要的只有三種,分別是稅、個稅和契稅。房屋買賣的稅收計算,個稅是等於(本次價格-原值價格-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其他費用)*20%(也即是:差額的20%。);稅也要按照「滿五唯一」分為三種,不滿2年的房子,稅為全額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稅為差額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稅。契稅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2%。房屋贈與的方式所需繳納稅款根據交易人之間的關系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就是,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而非直系親屬贈與的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