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證怎樣辦理
現在已經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
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
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
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2. 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填寫《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三份;
二、夫婦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三、夫婦雙方及子女的戶籍證明;
四、夫婦雙方單位證明(證明該夫婦系初婚,婚後只生育一個孩子,孩子的出生時間及姓名);
五、夫婦雙方及子女的戶口復印件;
六、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合法收養子女的證明;
七、孩子的照片四張;
八、節育證明或婦檢證明;
九、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十、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3. 台州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去哪裡領
摘要 父母滿60周歲後,可以每月增加一定的補助金,詳情可咨詢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街(鎮)計生辦和單位計生工作人員,如果是財政供養人員向本單位申領。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是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准,發放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台州市也該差不多。
4.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根據我國相關行政法律規定以及政府機關各部門職責業務劃分,我國公民想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需要到所在地區的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辦理。
一、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要雙方提出申請,由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
2、《申請書》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二、獨生子女證辦理資料:
1、《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
2、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
3、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
5、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拓展資料】
(4)台州市怎樣辦理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從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鼓勵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獲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2、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4、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但是目前,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變更,新政策下國家支持各家各戶生育二胎、三胎,以緩解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年輕勞動力、生產力不足等情況。
5. 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6. 浙江台州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
可憑獨生子女證在父母雙方領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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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怎樣辦理獨生子女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
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8. 浙江台州,獨生子女證補辦怎麼辦
不知道樓主是什麼戶口?農村戶口的話,找村裡或大隊里開張證明,專帶上「節育證屬明」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去當地辦事大廳辦理。
城市戶口的話,就比較麻煩。街道辦事處,工作單位,無單位的話還要主管領導簽字!沒關系,一兩次辦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