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前的獨生子女戶以後還能亨受優惠政策嗎
具體應當依據當地的計劃生育規定,以山西省為例,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以繼續享受獎勵和優待。
根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60周歲止,非農業人口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到獨生子女16周歲止,按月各給予夫妻雙方不低於5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子女入園、接受教育、就醫時,雙方所在單位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六條 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農業人口的,還享受下列優待:
(一)優先列為脫貧或者致富對象,在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農業、林業、水利、科技、供銷等部門在技術服務、提供信息、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等方面予以優待;
(三)在勞務輸出或者招工時,同等條 件下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
(四)在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對獨生子女家庭個人籌資部分給予資助;
(五)優先批給宅基地;
(六)集體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應當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的額度;
(七)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寄宿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寄宿和生活補助;
(八)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第二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二級以上殘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50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從女方滿49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康復或者扶助對象又生育、收養子女的,終止發放特別扶助金。
符合前款規定的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其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因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優先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並優先進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
第三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前,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之後沒有生育或者收養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60周歲起由人民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50元的獎勵扶助金,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只有一個子女的;
(二)只有兩個女孩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一次性獎勵金、特別扶助金以及獎勵扶助金的具體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條 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各項優待和獎勵後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的,收回證件,並從生育或者收養第二個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優待和獎勵。
Ⅱ 國家對以前辦了獨生子女的家庭現在有什麼政策補助
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按規定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60周歲可以申報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所以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Ⅲ 獨生子女以前的獎勵金額和現在的獎勵金額不同有補發嗎
應不會有補發,政策也沒有溯及力,已經執行完畢的就按照原政策執行。
Ⅳ 以前辦了獨生子女的還有沒有獎勵
凡是以前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以後依然有效。按老規矩辦。
享受以前應該享受的一切待遇,這個不變。
Ⅳ 獨生子女獎勵取消,之前有的都沒了嗎
政策落地後出生的獨生子女無法再享受這些獎勵,但此前已享受獎勵的父母可繼續領取。
關於全面二孩政策,很多人關心今後的獨生子女還有獎勵政策嗎?,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後,出生的獨生子女都將無法再享受這些獎勵,這也意味著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成為歷史。但此前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的父母,將繼續按照原政策發放。
生二胎獨生子女證用交回嗎?
省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此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規定,按此前「單獨二孩」相關規定來看,生育二孩後應將原來領取的獨生子女證交回到計劃生育部門,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獎勵,但以前享受的不需退回。
「不過,也不是絕對的,原則上要求退回,如果生育二胎,獨生子女證也就自動失效了,所以退不退回並不重要。」該負責人表示,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的父母,將繼續按照原政策發放。據介紹,但這個時間節點現在還不確定,需要待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我省正式開始施行時。同時,該負責人表示,領不領獨生子女證並不重要,該享受的獎勵政策可以享受,如果獨生子女證丟失,也可以去辦理機關補辦。
Ⅵ 在實行二胎之前領取的獨生子女證還有獎勵嗎
意間勾勒出寒風的軌跡。也許是怨我對他們盛妝舞會的攪擾,突然一陣風就迎面而來,當風拂過臉頰時,晶瑩的雪絨一個接一個的撲倒在臉上,十分輕柔,絲
Ⅶ 以前辦的獨生子女證以後還能有補貼嗎
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Ⅷ 現在還有沒有獨生子女的獎勵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出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參考資料:http://www.bjfc.gov.cn/article/detail.asp?UNID=6485
Ⅸ 孩子是1999年出生,2004年辦的獨生子女證,還有獎勵費嗎
有獎勵費。 凡是2016年以前辦的獨生子女證,繼續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新修訂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