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死亡補助費19年還有沒有。
因從2016年1月起國家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故2016之後出生的孩子一律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2016年之前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確實不願再生可以予以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 ★雙方為農業戶口的父母,可以憑獨生子女光榮證每月領取不低於20元的補助,直至孩子滿16周歲停止發放。 ★孩子考上本科後給予一定補助,父母滿50周歲之後可以向當地計生辦申請每年領取960元錢的補助。 ★父母50周歲之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不予農合補貼代繳,滿50周歲之後無論是否辦理光榮證均享受農合補貼代繳政策。
Ⅱ 鄭卅獨生子女費為什麼到現在還沒發
一、2019年鄭州獨生子女費
(1)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年滿60周歲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專金每人每年720元;
(2)獨生屬子女家庭父母中,女方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特別扶助金每人每年2400元;
(3)農村雙農戶的獨生子女,婚前如遇劃分宅基地和分配集體經濟收益時按雙份享受;
(4)獨生子女高考成績名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計劃生育獎勵金;
(5)獨生子女未成年時不幸死亡,夫妻無再生育能力的,由市政府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計劃生育救助金;
(6)鄉鎮村另行制定的相關扶持配套政策。
Ⅲ 獨生子女死亡後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獲得《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自夫妻,獨生子女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Ⅳ 獨生子女父母未退休死亡獎勵金能發放嗎
領不到哦。因為這是給退休的。如果是辦理退休後死亡的,是可以領的。
Ⅳ 獨生子女死亡的,獨生子女費還可以領嗎
好像就沒有了,但是有的地方規定,如果獨生子女不幸去世;未婚;當地政府就每月給予一定數額的生活的補貼。
Ⅵ 在職職工死亡獨生子女費還能領取嗎,國家號召
如果死亡的是獨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後,獨生子女費的領取是不能由孩子「繼承」的。
所謂的「獨生子女費」的全稱,應該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是獎勵給「響應政府號召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獎勵對象沒了,獎勵費自然也就自動取消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Ⅶ 不到60歲去世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費
摘要 持證退休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和《職工退休養老證》,向現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或部省屬企業提出申請,填寫《江陰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請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憑有效證明及相關材料代為申請。退休後居住在外地的人員,到原退休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辦理一次性獎勵登記手續。
Ⅷ 未退休死亡有獨生子女補助嗎
如果當事人去世,那麼屬於其享受的工資、獎金、包含獨生子女費的福利待遇等均截止當事人去世當月。自其去世次月,除了年終獎應視本單位規定發放外,不再有其他方面的待遇。
對於家屬而言,並不會影響家屬領取其自身包含獨生子女費在內的待遇。
不過二胎政策開放,獨生子女的優惠也取消了。
Ⅸ 請問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發算違法嗎
不是的,是政府發放,財政負擔。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Ⅹ 沒退休去世了,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其補助是沒有地方領取的,即沒有此項補助。必須辦理退休手續後根據相關政策,國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可領取補助。
這項補助金是獎勵獨生子女父母本人的,其在未達退休年齡死亡的,子女和配偶無權代替其獲得此項獎勵,這就意味著未到退休年齡去世的單位職工,不能享受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補助。
(10)獨生子女費未發死亡擴展閱讀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