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組家庭的獨生子女問題。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專
『貳』 按照婚姻法,重組家庭的我算獨生子女嗎
一般情況下,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之後又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該子女仍屬於獨生子女,但是,目前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
但是,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享受從領證之月起,每月領取不低於二十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十六周歲止等獎勵和優待。
【法律規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
第三十九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二十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十六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以家庭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戶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額;
(四)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待。
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叄』 重組家庭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否享受獨生子女退休待遇
『肆』 已有獨生子女證再重新組建家庭可以再生嘛
『伍』 再婚重組家庭的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一對夫妻只有一個孩子才算獨生子女。
『陸』 父母是重組家庭,獨生子女認定問題,求專業解答
算,如果你繼父只生了你現在的哥哥一個孩子,你現在的哥哥也算獨生子女。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柒』 重組家庭,我們名下就一個孩子,可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目前獨生子女證已經基本停辦。 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實際上,從現在的時間看,已經基本不能辦理了。
『捌』 按照婚姻法,重組家庭的我算獨生子女嗎
按照目前的狀況,你應該還屬於獨生子女范圍。因為你跟著母親這邊目前只有你一個孩子。如果母親和再婚的這個人再生一個孩子,你就沒有獨生子女權利了,你現在要保存好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現在好像對獨生子女用途並不大。只是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會有退休獨生子女補貼。
『玖』 重組家庭的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各帶一個,或已經有一個婚後再生內育一個的容情形都不算的。
獨生子女確定標准如下: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拾』 重組家庭雙方各代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因為他們沒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回;
(2)無子女的夫答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