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巳經結婚父母把房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已子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如果沒有明確表示贈與給自己的子女,通常視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建議在過戶之前和子女簽訂贈與協議,明確贈與給子女一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在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時,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也會詢問是否視為子女的共同財產,會備份留存贈與協議,建議在協議中寫清楚。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5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26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 父母將房子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並明確表示只給子女之後算是子女的個人財產還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問題是當時如果沒有寫下來,現在就沒有證據證明只贈與一方,口說無憑的
4.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屬於買賣嗎
房產過戶有贈與以及買賣,要看父母鬼過戶給子女的意像。
房產過戶買賣流程:
賣方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房產證、土地證;
房屋交易手續;
房屋產權登記;
房屋評估報告。
房產過戶贈與的流程:
贈與書的主要內容;
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贈與的理由,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 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贈與書;
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
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
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辦理過戶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房屋戶型平面圖,房屋贈與公證書;
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契稅收據。
5.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過戶財產給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確表示是贈與子女夫妻倆的,就屬於子女夫妻共有財產。沒有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夫妻倆,或明確表示贈與子女個人,這財產屬於子女婚後取得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父母房產買賣過戶子女算個人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其他財產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一次性費用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按以下公式計算:費用總額
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年限×費用總額÷(70-入伍時年齡)
贈與財產
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為對雙方的贈與,但明確給一方的除外。
共同財產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夫妻在事實上處於分居生活的狀態,但從法律上而言,夫妻關系仍然存續,因而分居期間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6. 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後,這個房產會不會算進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房子的問題,已經是越來越嚴重,因為現在的孩子都非常的沖動可能相處一個月到幾個月之間就想要結婚,但是結婚之後是經歷不了時間的磨練,所以導致我國現在離婚率非常高結婚與離婚最重要的紛爭就出現在了財產上,所以有時候一個房子也是兩個人是否能夠走得更遠的一個依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比如說各自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那麼,如果我們的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後,這個房子會不會算近夫妻的共同財產當中呢?
7. 父母買賣房屋給已婚子女,算共同財產嗎
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賣給了已婚的子女,那麼這個已婚的子女購買了父母的房子,那就是屬於子女的婚後的共同財產,因為是婚後用兩個人的錢購買的。
8. 父母通過買賣過戶給子女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婚後取得住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只要雙方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專住房產權就是屬婚後取得共有住房,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 婚後父母把房產以買賣方式過戶給一方子女,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摘要 這個就涉及到稅費的問題了,也就是哪種方式更省錢了。如果房子是不滿二,有增值稅的情況,則贈與更劃算,贈與只須繳納3個點的契稅,沒有個稅和增值稅。如果房子滿二或者滿五唯一的情況,則買賣更劃算。總體來說,如果通過買賣的形式,稅費超過三個點,則選擇贈與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