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父母把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己子女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子女巳經結婚父母把房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自已子女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後父母將房子以買賣形式過戶給我老婆屬於共同財產嗎
你好,根據你的提問,依據我國民法典以及相關規定,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後將房產以買賣的形式過戶給夫妻一方的,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協議的約定,則按照約定的內容確定該房產的歸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 父母的房子能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已婚的兒子一人嗎
父母的房子要想以買賣的形式過戶給已婚的兒子一個人,這個可能有點問題需要咨詢一下律師怎麼辦。這個最好經過專業人士幫助。
4. 父母將房產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已婚子女的,怎樣才能算是子女個人所有而非夫妻共有財產
只要是結婚了,父母的房產不管是遺留給子女還是賣給子女,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5. 父母以買賣形式過戶房子給已婚子女,已婚子女需要拿配偶身份證嗎
要的,買賣的話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都要登記。不知道你們出於什麼目的按專買賣屬過戶,直接用贈與不好嗎?又免稅,而且又可以認定為個人財產,不會被配偶分割。如果父母是出於逃避債務的目的轉移財產,這個根本沒用。
6.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嗎
1、父母以贈與房產的形式,簽一份書面贈與合同,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是給孩子個人的,那麼就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父母並未明確表示贈與誰,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父母以買賣形式過戶房子給已婚子女擴展閱讀
案例:
劉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倆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為了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眼看兒子漸漸大了,兩人終於把離婚提上了日程。因為長期沒有共同生活,兩人也不存在什麼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劉先生名下。這套房子是劉先生的父母為了孫子上學,過戶到兒子劉先生名下的。
「當時是以買賣的名義辦理的過戶手續,房子價格象徵性地填了40萬,但是從來沒給過錢。現在我們離婚,女方就說這套房子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分。」劉先生說,雖然房子不是重點學區房,但售價也在500萬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萬左右給她,我手頭根本沒有這么多錢,這樣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劉先生表示,「這套房產是父母贈與我一個人的,主要是為了給孩子上學,而且房本上根本沒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這套房產?」
對於劉先生的疑問,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李律師表示,劉先生父母以「買賣」的形式將房子過戶給兒子劉先生一個人的行為,視為「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因此,這套房子屬於劉先生父母贈與劉先生一個人的個人財產,並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女方離婚時無權要求對該房屋進行分割。
7.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這樣就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了嗎
父母把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的話,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如果父母有書面協議或者是明確的表明,這個房子是父母贈與已婚子女個人的房產,這個房子在辦完過戶手續後就屬於父母孩子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沒有明確的表示過或出示書面協議的話,過戶後這套房子就屬於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了。
房子是花錢買的話於是婚後共同財產,如果是贈與,也沒有強調贈於誰也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明確贈與個人的話就屬於個人財產。當初小張父母說是給你們住著,並沒有明確贈與小張,所以房子自然就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兩個人感情不和離婚的話房子就是一人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