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繼父母去世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一、繼父母去世後,繼子女有繼承權,這也是唯一繼承人了。
家庭關系確定繼承權。
比如父母資產的繼承人永遠是子女,而第一繼承人永遠是夫妻關系,第二繼承人才是子女關系,但是並不妨礙一家人一起繼承一家人生活人生里的時光歲月。
家庭經濟決定繼承世界。
比如一家人富有的時候,家產是一種衣食住行里的向左向右,一家人各自為政的交往彼此消費世界,不分誰誰經濟賬單,繼承人是一種不急於表白的關繫世界。
家庭繼承權默認了繼承關系。
比如父母總是彼此繼承人,子女總是父母家庭世界以後的繼承人,而且已經自動變成年輕到老的繼承者。
繼父繼母去世了,繼子女就是家庭繼承人。
繼父繼母資產會有繼子女繼承者身份世界。
❷ 子女和繼父母之間互相享有繼承權嗎
有繼承權,《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❸ 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繼父母離婚後,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先說贍養義務,不贍養可能會失去繼承權
❹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繼承權怎麼確定
繼子女在現代社會十分常見,由於父母一方離婚或死亡,雙方或一方再行結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後的夫或妻即為繼父母子女關系。確認繼子女的繼承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繼子女的繼承權條件。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條件關鍵就是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扶養關系,只有在繼子女受到繼父母的扶養或扶助,經法律確認其形成了扶養關系時, 繼子女才有繼承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系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二)在現實生活中,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關系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關系相同,互有繼承權。2、生父母再婚時,子女已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後, 繼子女並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沒有盡過什麼贍養義務,沒有形成扶養關系,彼此之間也就不存在繼承權問題了。3、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子女的生活費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給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繼父母對繼子女盡了撫養、教育義務, 而繼子女未對繼父母盡贍養義務。這種情況一般視為形成了扶養關系,但分配遺產時應根據情況適當減少其額。
(三)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雙方都有繼承權。
❺ 如何確定繼父母與繼子女的繼承權
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撫養關系的的,確定互相有繼承權,就可以按照父母與子女之間法律規定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並且《民法典》規定了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繼承人包括繼子女和繼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❻ 繼父母和繼子女有相互繼承權嗎
繼父母子女之間能相互繼承的,但雙方不存在撫養關系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由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前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❼ 不具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具有繼承權嗎
沒有法定繼承權。
繼承法
第十條【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❽ 繼父母子女能相互繼承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即父母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而子女也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❾ 繼子女對親生父母和繼父母的遺產都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可以同時繼承繼父母與生父母的遺產。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帶子女再行結婚;或因父母離婚,撫養子女的一方再行結婚,在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形成的親屬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有兩種:一種是沒有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他們之間沒有權利義務關系,他們之間只是姻親關系。另一種則是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系,他們之間產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間一樣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關系中,繼子女享有一定權利,同時也應當履行一定的義務。繼子女在未成年時有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繼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與繼子女共同生活的繼父或繼母仍應繼續撫養繼子女,繼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將繼子女領回撫養的除外。當繼父母死亡留有遺產時,沒有喪失繼承權的繼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繼父母因對繼子女的實際撫養,而形成擬制的血親關系,從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對父母遺產所具有繼承權。《婚姻法》第27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由此可見,有無實際的撫養關系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無繼承關系的前提。
在收養關系中,一旦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收養關系合法成立,則他們之間就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相應的養子女與親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消滅。繼父母子女與養父母子女關系不同,繼父母子女關系不適用這一規則。即使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產生事實上的撫養關系,形成了擬制的血親關系,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並不因此而消除。因為父母與親生子女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天然的血緣關系,父母子女關系並不會因父母的離婚而解除,也不會因父母離婚後一方的再婚而消除。不僅血緣關系不能夠消滅,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不能夠消滅。除了在收養關系中形成的養父母子女關系之外,其他任何關系都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條明確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