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在農村有自己的宅基地,父母去世後,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怎麼處理
父母的房屋按繼承處理。父母的房屋是個人合法財產,父母去世後,應該依法繼承。繼承人因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2. 農村因房屋拆遷子女和父母戶口分開以後繼承不到父母的遺產嗎
農村的宅基地分配給的,可能不能繼承吧(如果你們沒有另立門戶,沒有另外又分了宅基地可能可以繼承)!
3. 我與父母分戶,父母名下宅基地還可以繼承嗎
可以,農村父母去世後,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佔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
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後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
(3)農村子女分戶繼承父母房屋擴展閱讀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時候,他的近家門親屬,比如同輩兄弟們中的某個孩子,會以過繼,或者以頂門的方式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那麼老人去世後財產房子就由這個人來繼承了。
老人沒有近家門親屬,也可由比較遠一點的親戚,在老人晚年的時候,來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這個首先要徵得老人願意,也要經過村上同意後,才能搬到老人家里來與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後就由這個親戚,繼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財產了。
老人沒有什麼家門和親戚的,一直獨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顧的,去世後留下的房子會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產,會被村上就那樣一直放在那裡的。
4. 分戶後還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嗎
子女是否分戶跟繼承宅基地之間沒有任何聯系,分不分戶子女都有繼承權。
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產的,即使子女已經分戶,只要在繼承人范圍內,那麼都可以繼承。但是如果只有宅基地,那麼子女就不能繼承。因為宅基地一般歸村集體或者國家所有,不歸個人所有。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並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
兩者雖同屬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之上所設定的用益物權,但兩者之間仍有不同:
1、內容不同。宅基地使用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在集體土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2、存續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期限限制,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期限限制,承包期屆滿未繼續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
權利人有權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屬物。經法定審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權利人有權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屬物。這是宅基地使用權設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權利人還有權種植樹木。權利人有權處分宅基地使用權。雖然我國禁止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但農村居民對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權並得自由處分。
宅基地使用權人的義務主要是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權人不得擅自將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設廠房、旅店、酒店等。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 分戶後父母還可以繼承繼承父親的房產嗎
已經分戶還能繼承父母的房產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配偶、子女等人員作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依法享有法定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6. 農村子女繼承父母房產證應該如何辦理還用過戶嗎
需要子女也是本村農業戶籍,才可以到住房所屬村委會申請辦理繼承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7. 戶口簿可以分戶了,進來了解子女有權繼承父母宅基地嗎
宅基地不能繼承,房屋可以繼承。
8. 分戶後的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嗎
分戶後的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分戶並不會剝奪子女的繼承權,繼承權屬於法定權利。子女更是父母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與子女。當繼承發生時,無遺囑情況下,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遺產。宅基地雖是一宅一戶分配原則,但地隨房走,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是有繼承權的。所以即便是分戶的情況下,子女依舊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沒有房屋,再分戶情況下,就不能再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