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撫養義務規定到多少歲
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在孩子年滿十八周歲時終止,但如果孩子年滿十八周歲,但存在下列不能獨立生活的情況的,則父母仍要盡撫養義務: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B. 子女多少歲的時候有撫養義務
子女一般18周歲以上有贍養義務,父母對於18周歲以下的子女具有撫養義務,16周歲以上有經濟收入能夠維持基本生活的父母可以不再撫養。但是,對於成年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需承擔撫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撫養費。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父母可以要求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C.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多少年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版為止。這就是說,父母對子女的權撫養義務是有期限的,不是永遠的。子女在不滿18周歲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子女在已滿18周歲成年階段,父母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里說的獨立生活,是指參加工作有了經濟收入,具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並非是以結婚成家為標志。我國《民法總則》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對於子女撫養教育法定義務,也可以視為完成或基本完成。子女成年後,除非喪失了勞動力,否則父母已沒有撫養子女的法律義務了。
D. 根據規定父母需要撫養子女到什麼時候
我國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到子女獨立生活為止。
1、子女在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2、子女在已滿18周歲的成年階段,父母的撫養義務則是有條件的,相對的。就是只有對雖已成年但尚未參加工作,沒有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E. 中國法律父母必須扶養孩子到多少歲
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這個年齡一般到18周歲。但是在中國,實際國情是一般子女參加工作,父母的撫養義務才算真正結束。
F. 父母有義務將子女養到幾歲
父母來有義務撫養子女至18周歲,否則源就是遺棄行為,情節嚴重會構成犯罪的。
另外,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工作,此時他們可以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工作與否不影響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
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取報酬,當事人不得以血緣關系為理由拒絕支付報酬。
G. 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兒女到多少歲
根據中國現有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需要撫養子女到18歲,但是也有些特殊情況,具體情形可以參照下述的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7)父母有義務撫養子女到多少歲擴展閱讀:
兒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