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成年後,父親再婚生了一個小孩,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首先,你父親再婚生小孩不需要經過你的同意, 現在的情況,你就是申訴也沒有用, 只能接受事實的 記住,父親把你養大到成年,就是完成其責任 剩下靠自己 我父親死得早 真的很渴望父愛
㈡ 父親再婚後,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算 你是由兩對家庭成員重組後的一家 然而每一家重組前都是獨生子女 而重組後 仍然沒有生育 那這樣 你就算是獨生子女 而不論你的家庭中 到底有幾個 誰生的孩子
㈢ 父母離婚媽媽扶養孩子,爸爸再婚生了一個算獨生子女嗎
不算,爸爸再生一個孩子不算獨生子女,你也不是獨生子女了。
獨生子女條件如下:
1.
一對夫妻回依法答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
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
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
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
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真心在幫你,如滿意請採納!謝謝
㈣ 獨生子女成年後,父親再婚生了一個小孩,我還算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的認定是國家對父母的認定而給予父母為主的一定的獎勵政策,對獨生子女本人意義不是很大,從認定上來說,你的父再婚又生了一個,那麼他就不是獨生子女家長,你自然不是獨生子女了,但如果你母親沒有再生育,那麼你的母親仍然是獨生子女家長。至於孩子入戶,你是戶主嗎,我想由於你的父親戶口也在,孩子自然可以落戶在你們這里。
㈤ 二婚再生育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二婚再生育算一般不是獨生子女。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雙方第一次結婚均未生育子女,二婚後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或雙方再婚後生育了兩個孩子,但是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的。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㈥ 父母離婚後父親再婚有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的,只要父母雙方沒再生子女,就只有其一個孩子就算是獨子;根據國家規定獨生子女的准確定義: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若在生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就不算是獨生子女。
㈦ 二婚生育一個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只能是一方算獨生子女可以拿證件吧 還有一個就不能了。
㈧ 再婚家庭中初婚生育的獨生子女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再婚以後,如果不再要孩子了,初婚子女是獨生子女的話,初婚子女獨生子女的身份不變。如果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再婚又要了一個孩子,那個初婚子女就不是獨生子女了。
㈨ 父母離異後,父親再婚生育一孩子,那我是不是獨生子女
你已經不是獨生子女了。獨生子女是父母只生育一個孩子的。你父親已經有另外一個孩子了。也就是說他有兩個。
㈩ 父母都是二婚頭胎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