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遺產繼承的常見法律問題有哪些
1、法定繼承篇
獨生子女就能繼承全部遺產嗎?
答案:不一定。
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因此當父母雙亡,祖父母健在的話,獨生子女就與祖父、祖母平均分配遺產;若祖父母之後去世了,之前繼承的遺產則由其子女繼承,該獨生子女就不再享有法定繼承權了。
再婚家庭,遺產只歸再婚子女嗎?
答案:不一定。
父母離婚後,由一方撫養的子女與另一方的父母子女關系依然存在,依然有權繼承其遺產。同時,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長期的撫養關系,他們之間互相享有繼承權。
被收養的子女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嗎?
答案:符合條件就可以。
被收養的子女作為繼承人以外的,若對生父母扶養較多,可適當分得遺產。雖然自收養關系成立後,被收養的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消除了,也不享有繼承權,但是出於道德心對生父母進行扶養,也能繼承遺產。
子女誰照顧老人多就能多分遺產?
答案:可以。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主要是指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一般而言,他們對繼承人所盡的扶養義務要比那些不與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繼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規定也可以多分遺產。
另外:
(1)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遺囑繼承篇
遺囑有哪些形式?
答:5種。
(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多份遺囑如何確定效力?
答:公證遺囑最有效力。
根據繼承法規定,同一繼承物的遺書如果超出一份以上,且前後內容抵觸,應分不同情況考慮:
(1)如果都進行公證的,應該以最後一份為准;
(2)如果都沒有公證也是以最後一份為准;
(3)如果進行公證和沒有公證的遺囑都存在,應該以有公證的為准。
3、遺贈撫養協議繼承篇
受遺贈人的權利義務是什麼?
權利:
(1)表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權利;
(2)要求遺囑執行人按遺囑的指定給付遺囑財產的權利;
(3)當受遺贈權遭受非法侵害時,向法院起訴請求給予保護的權利。
義務:
(1)在附義務的遺贈中,受遺贈人完成義務後方能接受遺產;
(2)受贈人行使受遺贈權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那個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3)受遺贈人行使受遺贈權不得損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特留份額;
(4)依法繳納不動產契稅。
遺囑和遺贈哪個效力更高?
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
(1)如果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沒有抵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
(2)如果有抵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抵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即遺贈扶養協議是相互附有條件的有償協議,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並於遺贈人死後取得相應遺產,其法律效力高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
B. 關於遺產和獨生子女繼承的問題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
遺產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遺產指死者生前個人享有的財物和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如債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消極遺產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世界各國民法確定遺產的范圍和價值,都是從繼承開始時,即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見失蹤和死亡宣告)這一法律事實發生的時間確定的。在中國,一般,在繼承開始地點(即死亡人最後的住所或主要財產所在地)的繼承人,負責通知不在繼承地點的其他繼承人和遺贈受贈人和遺囑執行人關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保存遺產的人應當負責保管好遺產,不得擅自處理、隱匿和侵吞。
遺產的分割,是指共同繼承人之間按照各繼承人應繼承份額分配遺產的行為。
繼承開始,被繼承人遺留的生前的個人合法財產即成為遺產。遺產為繼承人以及其他有權取得遺產的人取得。若繼承人為一人,並且也無其他遺產取得權人,則遺產即成為該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但若繼承人為數人,即發生共同繼承,遺產即為共同繼承人共同所有,也就發生遺產共有。於此情形下,不僅對遺產的使用、處分須由全體繼承人共同決定,並且共同繼承人間負連帶責任,共同繼承人就遺產的全部享有其應繼份。因此,各個繼承人要取得應由自己繼承的具體遺產,就需對遺產進行分割。在繼承人雖為一個,但有受遺贈人要求受領收受遺贈的財產時,也會發生遺產的分割。可見,遺產分割是有權取得遺產的繼承人或者其他人將其應得的遺產份額轉化成為個人單獨所有財產的必經程序。
在遺產分割時,首先應當正確確定遺產的范圍,將遺產與他人的財產區分開。我國《繼承法》第26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有合夥關系的,其在合夥財產中的份額,列入遺產。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5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分割,有遺囑的應先執行遺囑;無遺囑的或者執行遺囑有剩餘財產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C.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新規是什麼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遺產按照遺贈撫養優於遺囑,遺囑優於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然後,法定繼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繼承。所繼承的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後屬於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四條【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條【法律適用】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條【優先適用特別法】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二條【效力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D.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有什麼法律規定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的法律規定有,遺產應由所有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共同繼承,第一順位的是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如果只由獨生子女繼承的,配偶以及父母都應當辦理放棄繼承的公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E.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F. 父母去世遺產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新規之下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遺產
我們都知道,獨生子女也就是一對夫婦的唯一兒女,在我們的觀念中,也應當是唯一的財產繼承人。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要繼承去世父母的遺產也是有非常非常多的條件和依據的。主要有以下幾點依據和憑證才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④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可以辦到遺產。如果生父生母在生前沒有遺囑,並且也有父母死亡的證明,就可以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最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