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女怎麼繼承父母的財產
子女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繼承父母遺產,如果是按照法定繼承的,未成年子女作為其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遺囑的,那麼按照遺囑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Ⅱ 父母的財產是不是子女的,一定要先了解繼承法
法律上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只是子女,還包括配偶和父母,許多人往往忽視了父母的存在,因為回父母答年老了,父母的生活靠自己贍養,就想當然地認為父母不具有繼承權,或者認為父母的繼承份額更少。
殊不知,父母不但有繼承權,而且與子女的繼承權份額一樣多。
如果當事人的財富傳承願望不是這樣,同時他又不採取措施去保障自己的財富傳承願望,無視法定繼承的結果,一旦發生自己或者自己的配偶早於父母離世的意外情況,那麼我們設想一下會發生什麼狀況?
當事人的絕大部分資產不會給到自己的子女,相反,巨額資產將給到自己的父母手裡,之後很有可能,這些資產在自己的父母短期持有後,落入自己的兄弟姐妹手中,繼而被自己的子侄,而不是子女的擁有。
更為悲催的是,有的家族在配偶先行離世的情況下,一部分資產會落入自己的岳父母手中,繼而被姨舅和外甥等家人控制資產。
Ⅲ 繼承財產是兒女都一樣嗎
都一樣,孝順父母是兒女應盡的義務!那麼財產繼承也是兒女應有的權利!
Ⅳ 子女繼承父母財產合理嗎
你好,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合理的呀。
但是那是在父母沒有單獨立遺囑的情況下,如果父母立下遺囑,遺產另有安排,那麼必須遵照遺囑執行,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了。
Ⅳ 子女繼承父母財產問題
不用想了,這房子屬於兒子跟兒媳婦的,可能兒子的份額還高點,因為父母在其婚後的贈與屬於對兒子單方的贈與,而兒子出資的部分是兒子與兒媳婦的共同財產,三個女兒沒有份。
Ⅵ 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有的,另有約定的除外。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按法定繼承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按遺囑繼承,明確由一人繼承的,是個人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遺囑繼承、且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Ⅶ 人死後其子女是否可以代替父母繼承遺產
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製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製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
特徵
1、代位繼承的發生,須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該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法律宣告死亡。
2、被代位繼承人只限於被繼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繼承人的繼承人若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只限於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才可以成為代位人,並不受輩份限制;
4、代位繼承人為數人的,只能共同繼承被代位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所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
5、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備喪失繼承權的條件且被法院判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6、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不適用於遺囑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