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汕頭入戶口新政策
辦理條件
(1)夫妻投靠入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市
(4)離婚人員回原籍入戶
(5)購房入戶
(6)租賃房屋人員入戶
(7)合法穩定住所、穩定就業人員入戶
(8)外國人、外籍華人、無國籍人、華僑、台灣居民入籍入戶
(9)已安排在外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辭(退)職回原籍入戶
(10)靈活就業人員入戶
(11)高技能人才或本市急需技術人員入戶
(12)高層次人才入戶
(13)優秀外來務工人員入戶
(14)離退休幹部異地安置
(15)退休(職)人員回原籍入戶
(16)自謀職業入戶
(17)在外地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辭(退)職回原籍入戶
(18)本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戶口遷回原籍入戶
(19)本市生源因退學、休學回原籍入戶
(20)留學、探親或公派在國外長期居住未取得居留權,本市戶口已注銷申請恢復戶口人員入戶
(21)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錄取外地生源新生入戶
(22)異地大、中專生畢業分配
(23)務工人員積分制入戶
(24)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
(25)異地安置的復退軍人
(26)轉業、退伍軍人
(27)隨軍家屬
(28)投資、
(29)捐資
(30)艱苦特殊行業崗位人員(環衛、市政養護維修、園林綠化、殯葬、中心城區公共汽車駕駛)入戶
(31)宗教教職人員入戶
辦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戶
所需材料:
1、夫妻雙方入戶申請書;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書》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該證中列明「已全額繳清社會撫養費」,並附「繳費單據」),男性滿55周歲、女性滿50周歲免提供計劃生育證明;
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及節育證;
6、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
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子女申請書;
2、申請人和所投靠的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市
1、父母及子女入戶申請書;
2、身份證;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證明書》或《計劃生育證明服務證》(違反計劃生育的,應在該證中列明「已全額繳清社會撫養費」,並附「繳費單據」);
5、小孩出生醫學證明;
6、節育證;
7、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簿;
8、小孩已滿16周歲的,提供本市在學證明。
汕頭市各種情況戶口遷入材料一覽
辦理流程
申請→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審批→辦理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貳』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先去當地居委會開證明, 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辦理上戶口。
『叄』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3)父母戶口投靠子女汕頭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肆』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條件
父母投靠子女審批條件: 1、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或夫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到標準的; 2、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請及單位或街道證明; 2、戶口簿、身份證(含復印件); 3、投靠人戶籍證明; 4、投靠人離、退休證明(件)、結婚證。
『伍』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
1、這樣的情況可以在你的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必須要具備的條件:如你是否獨生子女、二位老人的年齡和在一起需要達到130歲等等。。。
3、可以辦理申請的時候咨詢一下戶籍科的工作人員。
『陸』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3、個人落戶申請。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柒』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的名下可以嗎
如果父母年滿六十周歲,生活以子女贍養為主,那麼就可以從農村轉到子女戶口所在地改為非農業人口。
『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回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答。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