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生前一直住在小兒子家 一共有六個子女 因為是小兒子贍養老人
老人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 奶奶有六個子女,我父親去世了,奶奶應該有誰來撫養
奶奶的兒子去世了,那麼奶奶的六個孫子輩的孩子都有義務撫養奶奶的。這是撫養權的繼承權力和義務。
③ 父母能養育幾個孩子,幾個人卻養不了父母
您好!很高興能回答您的問題,看了您的問題敘述,我覺得您說的太對了,現實就是如此,父母可以養育幾個孩子,可是這幾個孩子卻養不了父母,父母對孩子的付出是無私的,是不求回報的,父母會把最好的留給自己的孩子,而等到孩子長大了以後,就會變得自私自利,不願意為了父母付出,要是孩子多了,還會相互攀比,誰得到的多,誰又付出的少,就這樣完全忘記了父母的養育之恩,都說子女是父母的孽債,就是找父母來討債的,或許真是這樣吧,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望您能採納。
④ 父母九十多歲六個女兒兩個兒子養老怎麼辦
多數會考慮輪流贍養,或者是指定一家贍養,其他家庭出費用。
⑤ 六個子女 只有一人得父母房產並做了公證並贍養父母 其它子女可以不贍養父母嗎
贍養義務並不因是否得到財產而發生改變,但本案中如有證據能證明當初父母將財產贈與一兒一女是為讓其盡贍養義務,則該一兒一女應多盡扶養義務。
⑥ 宋慶齡的父親如何將6個孩子培養成才
我們的國母宋慶齡的父親宋嘉樹一生培養出聞名中外的宋靄玲,宋慶齡,宋美齡三姐妹,還有宋子文、宋子良、宋子安三兄弟。
他覺得對於孩子的培養最最重要的就是培養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
在他培養孩子的過程中,都會製造一些讓孩子嘗試、摸索的機會,他們才能夠獨立應對生活。
比如在教孩子走路的時候孩子不小心摔倒了,他會和孩子說:別哭,自己爬出來再走好,再來一二一,一二一。
朋友們說他是在開孩子們的玩笑,他說:你錯了,這不是玩笑,這是人生之路的第一步,將來孩子闖盪社會全靠第一步呀!
確實,宋嘉樹之所以培養出這么優秀的兒女主要和從小就注重培養他們的解決力很有關系。
3、適度幫助孩子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遇到很多他沒辦法處理的事情,這時候家長也要給予適當的幫助。比如說孩子在學畫的時候不會畫圓,很有挫折感。
我們可以和孩子說:媽媽小時候也不會畫圓,(讓孩子知道不是自己無能,媽媽也曾經是這樣子的)
後來媽媽想了一個辦法,結果學會畫圓了。你想不想和媽媽一起學呢?(激發孩子的好奇)
孩子說想啊!我們就可以拿一個圓形的杯蓋或者碗來和孩子一起學習畫圓。這樣讓孩子知道解決問題的方法總是比問題要多。
家長從小學會培養孩子的解決問題能力,也能培訓出像宋慶玲般出色的孩子。
⑦ 父母養育子女是為了什麼
因為不能一個都沒有!所以才要的,我姥姥是這樣說的
⑧ 證明父母養育子女個數的證明在哪裡開
居委會、民政局
⑨ 老人生育6個兒女卻無人贍養,子女們棄養老人的行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老人生育6個兒女卻無人贍養,子女們棄養老人的行為在法律中也是已經造成了遺棄罪。我個人認為子女們這樣的行為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因為父母把我們辛辛苦苦養大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我們也是更應該體諒父母的不容易,而不是說自己也是在自己長大之後就不去管父母的生活了,這樣的行為不僅是不負責任,更是忘恩負義的行為 ,我希望大家也都是可以明白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同時自己在自己以後的生活當中也是一定不要去做出這樣的事情,對於自己的父母,自己也是更要去復制及相映的責任,而不是說去逃避或者說失去不管不顧 ,自己也是必須要去負責。
因此,綜上所述, 老人生育6個兒女卻無人贍養,子女們棄養老人的行為在法律中也是已經造成了遺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