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受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父母治安處罰以後,對子女公務員政審並沒有多麼嚴重的影響!
因為根據國家頒布的政審規則中父母對子女有影響的僅僅只有直系血親或者和本人有著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且與自己劃不清界限和有著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兩個規定,所以治安處罰如果不涉及到政治因素被拘留,對子女的影響並不是太大,如果自己的各方面比較優秀,還是可以通過考試考取公務員的!
而這些條件都符合以後,在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正式入單位上班了,不過具體還是要看當地的審核人員查找力度!不過對於父母的的審核,也是相當寬松的,只要不是太太嚴重的治安犯錯,一般都不會影響子女的公務員考試!
『貳』 父母受治安拘留對子女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嗎
一般不會。但受到過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會影響本人、直系子女、直系回父母、配偶的參加答、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等的政審,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
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之一,也稱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於違反了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措施。其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也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受過行政處罰的,違法記錄會在公安機關留有記錄。但這種記錄並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除司法機關辦案外其它人無權查詢這些資料。所以一般不會影響找工作,除非是考公務員。
『叄』 父親行政拘留12天對子女有影響嗎
影響是有的,但是不大,不會影響工作,不會影響升遷
『肆』 父親行政拘留過對兒女報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不會。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的規定:
第十七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版公務員:
(一)曾因犯權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
只要報考本人沒有第十七條里的三種情況,報考公務員是沒有影響的。公務員政審考察也只涉及本人,所以父母親屬被行政拘留過對公務員政審本人沒有影響。
(4)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需要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伍』 父母被拘留過,對孩子未來有影響嗎
拘留分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兩種,行政拘留會保留案底,對本人的政審會有一定的影響 ,但不會影響子女。如果是犯罪導致的刑事拘留被追究刑事責任,將會留下前科,這會影響子女將來的部分崗位工作的政審,如不能參軍,不能就職相關政府工作等。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第九款中規定: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不得徵集服現役。
(5)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司法拘留是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採取的具有懲罰性質的措施;行政拘留 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採取的,具有處罰性質。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實施了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民事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不構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等行政法規
4、適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殺或者繼續危害社會,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懲罰一般的行政違法者
5、適用機關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決定,司法警察執行,交公安機關有關場所看管;行政拘留公安機關
6、羈押期間不同:刑事拘留一般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並罰時不超過20日
7、法律後果:刑事拘留先行拘留1日的可以折抵刑期1日;司法拘留是對於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關,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的處罰。
『陸』 父母有過行政拘留會影響孩子當兵嗎
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不構成犯罪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不會影響子女參軍。
徵兵政審條件規定: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為規范徵集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2.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3.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6)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擴展閱讀:
徵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徵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徵兵。另根據國防部徵兵事務辦公室通知,全國徵兵徵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徵兵調整為夏秋季徵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徵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徵兵結束;根據兵役法規定,從本次徵兵開始,義務兵服役時間為兩年,即退伍時間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陸續下達各單位。
當兵的政治條件:
紋身刺字帶政治性問題或屬於犯罪團伙標志有礙軍容的;被判處過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在單位被開除公職、廠籍、學籍,以及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有流氓、賣淫、嫖娼、吸毒、盜竊、搶劫、詐騙行為的,都不能被徵集入伍。
本人條件:學生必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思想進步,歷史清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現實表現好,決心為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志願獻身。
參考資料:網路-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柒』 父母治安拘留對孩子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么
不影響。招考公務員,要依據法律的規定,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該法有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7)父母行政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擴展閱讀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一、政治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二、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知識分兩部分: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識以及本專業的來龍去脈和前後動態。相關知識即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有關知識,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於本職專業知識的深化和提高。
三、智力素質
智力是公務員的基本素質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公務員對於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觀察力、記憶力、思考力和想像力。普通人智商大體相當,只是不同的人對於智力的各個方面稍有側重,有人長於抽象邏輯思維,有人長於形象思維,有人長於觀察,有人敏於反應。
四、心理素質
公務員的心理素質指公務員在內部和外部環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包括情緒和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服務對象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
『捌』 父母行政拘留案底。對孩子的升學。當兵。考公務員有無影響
有的。有前科後,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不能通過政審,就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當兵、到銀行、國企、事業單位上班,無法考入軍校和警校。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
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