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蒙古赤峰現在獨生子女證有錢嗎
摘要 申領獨生子女補貼需要具備《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下
2. 赤峰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貫徹落實新修訂回的《內蒙古自治區答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我區再次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標准。兩項獎勵經費達4298萬元。
新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實施後,農村牧區獨女戶由每月10元提高到不低於20元,獨男戶和城鎮無業戶每月由最低5元提高到不低於10元。為此,自治區本級2009年安排下撥農村牧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3053萬元。
新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准實施後,該標准從每人每年不低於600元提高到720元。此項標准制度惠及1.73萬人,全區發放獎勵扶助資金1245萬元。其中,除國家承擔80%部分以外,其餘20%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據北方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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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沒有在這方面單獨建立政策的權利
是按照自治區政府的政策走的
請你在咨詢一次有關部門 我想應該你應該有領取這個獎勵的資格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3. 獨生子女證新規定獨生子女證一家幾個本
獨生子女證一家一個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會獲得國家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4. 現在內蒙赤峰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國家實行二胎政策後,獨生子女證並非不能辦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至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具體怎麼辦,目前還沒有明確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
2015年12月27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中提及了「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5. 獨生子女證怎樣辦理
現在已經無法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
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
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
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6. 赤峰市是否停辦獨生子女證
摘要 您好,我正在根據您提的問題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