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審批表申請人填誰
你好!入戶審批表申請人應該是填父母的名字!
⑵ 子女要投靠父母,在戶口遷移上有什麼限制,具體
子女投靠父母審批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父母的《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適用於廣東省內遷入人員)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證明(適用於廣東省外遷入人員)。
不能提供上述證件、證明的,提交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遷入集體戶的提交該集體戶單位同意接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的地址頁(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持原件的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7]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8]市外遷入的49周歲以下已婚育齡人員提交手續完備的《遷入佛山市育齡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 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禪城公安 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⑶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親 非轉農,怎麼辦理
與一般的戶籍遷出和轉入不同,非農戶口轉成農業戶口需要事先應徵求當地農村的同意後方可辦理入戶。因為涉及農村承包地分配問題,村委會往往不同意。新的戶口遷入,增大承包地分配困難。如果能夠得到村委會的「書面同意戶口遷入的」證明,則可以持證明書去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准遷證來實現戶口的遷入。
而在申請材料方面也需由派出所上報到縣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市區需逐級呈報至地市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
其中,遷入農村戶口的手續包括:
1、《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和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村民小組同意接收證明(全部村幹部同意後簽名、按指模);
4、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村委會主任、書記同意後簽名、按指模);
5、大中專研究生畢業回原籍的,須提交《畢業證》、《失業證》;
6、夫妻投靠的須提交《結婚證》,「非轉農」的要提供《失業證》;
7、投靠父母的須提供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和《未婚證》;
8、在農村分有宅基地並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證》、《房產證》或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證明,派出所要做調查材料,同時還要提供相關材料。
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需要怎麼走流程
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到廣州房產地轄區派出所申請戶口遷移。申請證明下來之後,帶證明等證件到原戶籍派出所遷移戶口。
祝你好運!
⑸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親手續交上去了准遷證幾天下來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廣州惠州為例,子女投靠父親遷移戶口,一般應當在35個工作日內簽發《准遷證》。
戶口遷移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辦理時限:52個工作日
理地址:惠州市江北20小區公安大樓
申請資格、條件:
1、夫妻投靠入戶: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省、市、縣)或一方為農業人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老人,可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凡與父(母)分居兩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學生,均可申請投靠父(母)入戶。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在城鎮內合法購買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宅的購(建)房者及其直系親屬。港、澳、台人員及華僑用僑匯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住宅,可准許境內非直系親屬申請。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該城鎮落戶。在惠城區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連續經營3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惠城區市區落戶。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有固定住所,個人連續3年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元以上,或者3年內累計繳納3000元以上的私營企業管理人員,可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其他因特殊困難(如疾病、傷殘、特困等)需要照顧解決的有關證明。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戶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計生部門出具的權威證明;
(5)屬在校學生的由所在學校出具在校證明。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房地產證或銀行購房按揭憑證、稅務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驗原件)。
(3)惠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咨詢登記表(憑房產證或購房按揭、購房合同書辦理)。
(4)自建住宅業主的土地使用證或國土所有關證明(驗原件)。
(5)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當地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憑證;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申請人遷出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個人納稅憑證、勞動合同書;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辦事流程:
1、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
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對審批許可權內的申請,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遷證》。對審批許可權外的申請,加具審核意見後上報地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
3、地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材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遷證》。
4、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5、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憑《准遷證》當場簽發《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6、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參考惠陽區公安分局,http://www.hzhyga.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61&id=16
⑹ 戶口投靠父母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屬父母離婚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
申請人備齊材料後交派出所戶籍窗口審核,派出所審核後,市內遷入由派出所審批,10個工作日審批,審批同意後,由入戶地派出所通知居民辦理落戶;
市外遷入報分局審批,25個工作日審結,分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派出所自接到審批決定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6)崇州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戶擴展閱讀
戶口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⑺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根據戶籍管來理規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⑻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戶需要哪些手續
所需手續: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書面申請;2、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內屬父母離婚容判養的須提供《離婚證》及判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證明或《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16周歲至19周歲子女學籍證明;6、民警調查報告;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子女戶口與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機關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