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獨生子女證辦理的好處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簡稱「獨生子女證」)是頒發給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的,
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退休時還有一筆一次性補助。
各地獨生子女費標准不同,具體金額可咨詢當地為准。
Ⅱ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以青島為例:
「全面二孩」新政將在全國實施,青島市也對相應政策作出調整。從2016年元旦起,青島市正式停辦獨生子女光榮證。青島市衛計委相關人員介紹,獨生子女雖停辦,但原有證件丟失可以補辦。目前持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呢?按照青島的政策,從申請辦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獨生子女父母不少於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此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還可享受一次性養老補助。
Ⅲ 有獨生子女證到底有什麼好處
獨生子女證有如下好處:可以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可以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和好處啊
好處肯定是有的,推薦辦理。
1.從領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在農村居住,在年滿60歲之後,每月各發給50元的生活補助。山東各地從2005年已陸續開始兌現。
4.獨生子女家庭在發展經濟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將享受優先照顧。政府還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
5.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出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Ⅳ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用
獨生子女證的作用如下: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3、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4、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5、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