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投靠子女的戶口遷移證明怎麼寫啊
你戶口所在地局領導;
因父母年邁,缺乏照顧,需要與子女共同生活,特申請將父母戶口版遷來落在我的戶口本權上,請求領導給予照顧。
禮
簽名
年月日。
之後,你單位或居委會公章同意,再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父母遷移即可。
② 如何辦理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
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一般要求老年人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子女相關的戶口簿,房產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區開具的父子/父女關系證明等資料到子女戶籍所在地咨詢辦理的。
現階段,對於子女投靠入戶所需要條件以及辦理流程不同,具體辦理流程應該到子女所屬戶籍所在地了解為准。
一、以沅江市辦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為例子:
父母需投靠城市城鎮成年子女落非農業戶口,要求提供以下資料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1):
(一)投靠人(父母)與被投靠人(子女)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雙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子女書面申請;
(四)遷入地單位或居委會同意落戶證明。
沅江市內(遷入慶雲山、瓊湖、浩江湖、水上、萬子湖除外)遷入,且戶口性質不發生變化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審批;其他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沅江市公安局審批。
二、以蘭州市辦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戶為例子:
父母需投靠子女辦理戶口(2),要求提供以下資料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
(一)申請人本人書面申請(當地有格式);
(二)申請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三)申請人房屋產權書;
(四)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需要入戶的子女當事人)的關系證明(要求是戶籍底冊或者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五)申請人男未滿60周歲或者女未滿55周歲的,需要提供退休證、提前退養文件或者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無職業證明才可以辦理(鄉村無需提供)。
三、以深圳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通知可以了解
若子女在當地深圳市戶籍連續滿8年且仍擁有深圳市戶籍的,那麼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是可以選擇申請投靠子女辦理落戶的,父母婚姻關系存在期間,若需要投靠子女落戶必須雙方同時申請不可以單方申請,只有離異或者喪偶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單方跟隨子女落戶到深圳戶籍(3)。
深圳投靠子女落戶,是要求當事人男性60周歲以上,女性55周歲以上。
因此,可以看到各地對於父母投靠子女辦理落戶會因為地區差異而不同,公民若需要咨詢具體投靠入戶的條件以及辦理方式,還是建議直接到子女戶籍所在地戶籍部門咨詢了解。
引用資料
沅江市辦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蘭州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通知.
③ 父母投靠子女怎樣辦戶口怎樣寫申請書
本地的話,比較簡單,寫個申請交給當地派出所審批。
外地的話,要看父母在回外地還有沒答有其它子女,如果有的話,有些省份是不可以投靠的。如果沒有話,也要層層報批才可以。具體的要求各地不一樣,你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申請書的內容:父母姓名,目前戶口所在地,子女姓名,目前戶口所在,因何原因需要投靠子女。
④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子女申請怎麼寫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山西省為例,可申請辦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遷移戶口。
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⑤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關系證明書怎麼寫
因獨生子女某某的父母,年邁體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據本人申請,我方同意,有必要把老人的戶口遷移到獨子某某的城市與其兒子共同生活,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孩老人可以跟隨子女的規定,特此證明。
⑥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如何證明父子關系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證明父子關系,可以開具父子關系證明,需要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辦理流程:
1、派出所查詢當時登記的出生證;
2、明確出生證上其父親、母親姓名;
3、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⑦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7)父母投靠子女落戶證明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⑧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
1、投靠人女性滿55歲,男性60歲。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3、個人落戶申請。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7、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