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和標準是什麼如何辦理
常住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專夫妻。
女方年滿49周歲
只生育一個屬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未殘疾(傷殘疾達到三級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來計生辦填寫審批表,並進行公示。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Ⅱ 獨生子女死亡父母有什麼政策
獨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國家有補助,叫失獨家庭扶助金。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版妻扶助制度,是權國家對於是失獨家庭老人提供的補償金。2013年12月國家提高城鎮失獨家庭扶助金標准,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自2014年起實施。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除了提高補助標准,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還可按照規定獲得參保繳費補貼
Ⅲ 申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家庭,有哪些條件
這樣的問題最好去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咨詢,讓她們告訴你,各地政策不統一按當地政策執行,所以不能回答你。
Ⅳ 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國家有哪些政策
根據《中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補助新規》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者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滿49周歲後,政府分別給予夫妻雙方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並還從生產、生活等多方面進行幫扶。
申請人本人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申報表》。獨生子女傷殘的,須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獨生子女死亡的,須提交子女死亡證明。
Ⅳ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確認條件有哪些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國家衛計委、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將城鎮「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並享受一系列關懷政策。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從2008年起,國家全面實施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2012年,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國領取特別扶助金的特扶對象共67.1萬人,其中獨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對象40.7萬人。
2014年起,中國加大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力度,城鎮特扶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特扶對象,參保給補貼,醫療享救助;有再生育意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救助支付范圍;申請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優先安排。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一、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
《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並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鼓勵和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Ⅵ 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國家最新政策
一、2019失獨新政策
從2017年1月1日起,將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准,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其中精神慰藉費1萬元、生活補助費2萬元。資金來源渠道和發放方式不變。
二、各地失獨家庭補助標准
1.寧夏: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600元(傷殘)、800元(死亡),城鄉統一標准。
2.南京: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400元(傷殘)、500元(死亡)。
3.山東:失獨家庭補助金每人每月400元(傷殘)、500元(死亡)。
三、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歷史變化
2008年,我國全面實行失獨家庭補助政策:失獨家庭夫妻,女方滿49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補助金;
特別補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
失獨家庭補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
農村失獨家庭補助金標准和城鎮統一,為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
Ⅶ 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最新政策
第一條 農村計抄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以下簡稱「獎勵扶助制度」),是我國在各地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基礎上,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以後,由中央或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扶助的一項基本的計劃生育獎勵制度。
獎勵扶助對象從60周歲起領取獎勵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已超過60周歲的,從其獎勵扶助資格被確認年度起發放獎勵扶助金。2009年起,國家統一獎勵扶助金標准從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其中,只生育一個獨生女的對象繼續由省財政出資每人每年另增發120元,子女死亡且現無子女的對象每人每年另增發600元。同時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對象納入特別扶助制度范圍。
主要是針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
Ⅷ 誰有《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實施方案》
豫人口〔2009〕74號
河南省人口計生委財政廳計生協
關於印發《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省轄市人口計生委、財政局、計生協,有關縣(市)人口計生委、財政局、計生協:
現將《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實施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報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
發放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發〔2006〕22號文件精神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意見》(豫發〔2007〕7號)、《中宣部、中央文明辦、中國計生協、教育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紅十字總會關於印發廣泛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的通知》(國計生協〔2006〕7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生育關懷撫慰金的重大意義
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是為實施生育關懷行動安排的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優撫慰藉,是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的有益補充,是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的重要內容。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形成的特殊群體。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實施生育關懷,是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的完善與發展,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理念、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具體實踐, 是事關廣大計劃生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的民心工程。生育關懷撫慰金的發放,有利於緩解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精神上獲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幫助;有利於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導向轉變,進一步激發廣大人民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有利於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率先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 逐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更好地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二、發放生育關懷撫慰金的范圍、目標和要求
(一)范圍
自2009年起,在全省發放生育關懷撫慰金。
(二)目標
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千方百計緩解計劃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難,引導公民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為實現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三)要求
1、堅持四項原則。統一政策指導,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標准方法,統一發放程序。
2、抓好四個環節。建立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發放機制,確保生育關懷撫慰金以「直通車」的形式發放到戶到人。
3、落實四項制度。在資格確認和撫慰金發放中嚴格執行群眾評議、會員監督、代理發放、直補到人制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挪用、虛報冒領、搭車收費和抵扣等各種名目的違規行為。
三、組織管理和部門職責
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參照特別扶助制度的做法,在省財政廳、人口計生委、計生協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進行,由各級計生協負責組織實施。
各級計生協負責撫慰對象的資格確認,負責撫慰對象的統計調查、數據匯總和人群規模預測,負責向代理發放機構提供撫慰對象的個人信息檔案。
省計生協要加強與人口計生委和財政廳的協調,定期組織對各地撫慰對象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等進行綜合評估。
四、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資格確認條件和發放標准
(一)資格確認條件
1、河南戶籍、持證生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依法鑒定子女殘疾三級以上;
3、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
4、女方年齡48 周歲以下(含48周歲)的夫婦。
(二)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殘疾三級以上或獨生子女死亡的夫婦,每人每月發放撫慰金50元(人民幣),直至第二個健康子女出生(女方年滿48周歲前)。
五、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申報和退出程序
(一)申報程序
生育關懷撫慰金的申報,原則上是當年申報次年發放。
1、本人申請。申請人於當年6月30日前,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區)計生協提出申請,填寫《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死亡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戶籍簿復印件一並提交村(居、社區)計生協。
2、村級初審。每年8月1日前,村(居、社區)計生協對轄區內申報本年度撫慰金發放對象的資格和應繼續享有撫慰金發放對象的資格要進行逐戶逐人核實,然後簽署審核意見。符合條件的,要將《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協審核,不符合條件的,要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3、鄉級復審。每年8月15日前,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協對村級上報的撫慰金發放對象進行復審,並將復審通過的《申報表》等資料報縣級計生協審批、備案。
4、縣級審批。每年9月15日前,縣(市、區)人口計生委、計生協對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協上報的撫慰金發放對象資料進行審查,對其資格進行確認和審批,並於10月10日前上報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
5、省、市兩級人口計生委、計生協負責督促各縣(市、區)及時上報信息,並將撫慰金發放對象名單及匯總表備案。
6、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組織對縣(市、區)人口計生委、計生協上報的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的個案信息進行質量抽查。
(二)退出程序
鄉、村兩級計生協負責對轄區內上年度享受撫慰金發放對象進行確認,對本年度不再符合條件的,要向本人說明原因,填寫《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退出審批表》(以下簡稱《退出審批表》),報縣(市、區)計生協審批、備案、存檔。
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工作檔案管理
生育關懷撫慰金工作檔案分為業務檔案和對象檔案兩類,由縣、鄉、村三級分別建檔和保存。
(一)歸檔時間
縣(市、區)計生協要在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審批後一個月內,將個案資料整理歸檔。
(二)立卷要求
1、縣(市、區)計生協立卷要求
縣級計生協建立業務檔案和對象檔案,負責撫慰金發放對象個案資料的統一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專人負責,專櫃存放,統一管理。
業務檔案:包括年度撫慰金發放對象確認請示、批復文件、年度撫慰金發放對象資格確認通知單、資金到賬通知書、新增撫慰金發放對象存摺領取登記表、年度撫慰金發放對象匯總表、對象退出資料等。
對象檔案:包括撫慰金發放對象的申報表,身份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死亡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復印件,有關婚姻、生育、身份證明材料、撫慰金領取通知單回執等,按一人一卷歸檔。
2、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協立卷要求
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協建立業務檔案,負責將縣對鄉撫慰金對象資格確認通知單、申報表、退出情況報告單一並集中立卷歸檔。
3、村(居、社區)計生協立卷要求
村(居、社區)計生協建立業務檔案,負責將鄉對村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資格確認通知單、申報表、身份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死亡證明》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復印件,有關婚姻、生育、身份證明材料、退出情況報告單一並集中立卷歸檔。
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確認檔案卷為永久卷,卷內材料的目錄填寫、案卷封面、案卷裝訂、借閱、查詢等按國家檔案管理規范進行。
七、生育關懷撫慰金的管理和發放
(一)撫慰金的管理
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負責撫慰金的預算決算和管理;由省人口計生委、計生協成立撫慰金監管小組,負責對撫慰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二)撫慰金的發放
1、選擇代理機構
撫慰金發放依託現有金融服務體系,由縣級財政部門、人口計生委選擇有資質的金融機構簽訂代理服務協議,建立撫慰金發放對象個人賬戶,直接發放到人。
2、撫慰金的發放
撫慰金以個人為單位按年計算,一年發放一次。撫慰對象憑身份證或戶口本到代理發放機構領取撫慰金。
代理發放機構縣級分支機構按照代理發放協議規定和人口計生委、計生協提供的發放對象信息,建立個人儲蓄賬戶,將省計生協撥付的撫慰金及時足額劃轉到個人儲蓄賬戶,按要求將存摺送達撫慰對象;並將建立個人賬戶、資金撥付和存摺送達情況及時反饋給縣級人口計生委、計生協。嚴禁用撫慰金進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資、融資活動,不得將生育關懷撫慰金抵扣個人貸款等。
在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撫慰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3、具體發放要求
縣級財政部門、人口計生委、計生協、代理發放機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認真做好撫慰金的發放工作。
(1)代理發放機構縣級分支機構、縣級人口計生委、計生協實行專人負責制,鄉級計生協設專管員。
(2)代理發放機構縣級分支機構在收到縣級財政部門撥付的撫慰金專項資金7日內,按照縣級人口計生委、計生協提供的撫慰對象名單將專項資金劃轉到撫慰對象個人儲蓄賬戶。
(3)代理發放機構縣級分支機構將專項資金劃轉到撫慰對象個人儲蓄賬戶後,3日內將本年度撫慰對象對賬單送達縣級計生協,7日內將當年新開設的撫慰金存摺發放到人,10日內將撫慰金存摺發放登記表移交縣級計生協存檔。
(4)對往年度撫慰對象,由縣級計生協依據代理發放機構本年度撫慰金對賬單逐人發放當年撫慰金領取通知書,並將通知書回執存入撫慰對象檔案。
八、監督和評估
(一)利用中介組織、社會團體、大眾傳媒等多種形式,對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情況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二)市、縣兩級建立由監察部門組織協調的撫慰金發放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對撫慰對象確認程序、資金配套、資金管理、資金發放、制度運行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三)每年度應將撫慰金發放有關情況通過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對在撫慰金發放中發生的不履行職責、違犯資格確認程序、在資格確認中收受賄賂、不按規定發放撫慰金、弄虛作假騙取撫慰金或拖欠、截留、抵扣、挪用、貪污、私分撫慰金等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省、市撫慰金發放工作協調小組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組織,對撫慰對象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社會監督等進行綜合評估。
九、宣傳和培訓
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必須做好廣泛深入、扎實細致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要加大對生育關懷撫慰金的社會宣傳,採取多種措施,利用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建立生育關懷撫慰金的意義、生育關懷政策、撫慰金發放標准和申報確認程序,使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家喻戶曉,大力營造實行計劃生育光榮的社會氛圍,提高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的透明度。
各有關部門和機構要做好基層幹部和管理服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使其熟練掌握具體操作程序,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十、考核和獎懲
各級人口計生委、計生協要把實施生育關懷撫慰金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加強檢查評估,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發放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附件1: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申報表
附件2: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退出審批表
附件3: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情況花名冊
附件4: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情況匯總表
附件5: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測算匯總表
附件6:河南省計劃生育家庭生育關懷撫慰金發放對象花名冊
Ⅸ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 和獨生子女獎勵金一樣嗎
不一樣,傷殘或死亡的這種情況要高,每個月有幾百塊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