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40年前實施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
40年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的原因就是當時我國的人口增長太快了,為了控制人口增長,才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⑵ 獨生子女政策的政策來歷
在1980年,新華社公布了宋健等人作出的對中國人口發展進程的百年預報:如果中國按當時的生育水平延續下去,那麼2000年中國人口要過14億,2050年中國人口達到40億。如果今後平均每位婦女生兩個孩子,那麼到2050年中國人口達到20億後,才能停止增長。這一消息發布後,引起很大震動,一些人甚至產生了恐慌心理。當時王震親自接見宋鍵,著急地問如何把中國人口降成3或4億。同時一度有人主張「中國人口應立即宜取負數發展」,建議採取一切措施,盡快進入人口的負增長;要實行鼓勵自願不育戶和獨身者的政策,每隔5年開展一個「無嬰年」,等等。由於主管者患有「人口恐怖症」,「一胎化」的出台在缺乏專家嚴密論證的情況下,迅速出台。1980年9月召開的五屆中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確立了20世紀末將中國人口控制在12億以內的奮斗目標,而這樣的奮斗目標又是同人均一千美元的追求相聯系的。中國當時認為:人口每增加一點,都是對「四個現代化」的沖擊,以致於得出結論:「唯一的出路就是少生」。定下了這樣一個「宏偉目標」之後,中國的人口政策在1980年驟然收緊,即從「晚、稀、少」迅速轉變為「一胎化」。其標志是1980年9月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控制中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其主要內容就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公開信》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但後來全部成了強制。為盡快達成人口負增長,甚至各級官員規定了指標,80年代山東有個縣的指標完成不好,省常委專門派人坐鎮該縣,將該縣當年的胎全部打掉。
⑶ 獨生子女的政策是什麼
國家獨生子女的政策: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⑷ 當年誰提出來的獨生子女政策
第一個提出「計劃生育」的邵力子,第一個提出「計劃生育」政策的是馬寅初2,邵力子最早在1921年任《民國日報》主編的時候,就提倡計劃生育,在自己主編的副刊上發表十月革命後《俄國婚姻律》,把節制生育與婦女解放問題結合在一起宣傳3,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了關於計劃生育的主題發言。這是他第二次在重大政治會議上發表自己的意見4,馬寅初在1957年6月召開的全國人大一屆四次會議上,提出了《新人口論》,正式提交了計劃生育的提案。這是第一個關於「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大提案。
⑸ 關於獨生子女的政策怎麼回事
第三十四條夫妻只有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符合規定生育的子女,如系雙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第三十五條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一)從發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獎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十元以上,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是財政撥款單位職工的,從財政撥款中列支,其他單位的職工由所在單位承擔;是農村居民的,由鄉(鎮)、村發給,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是城鎮無業居民的,從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是城市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
(二)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三)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給;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時給予優待;在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扶貧、救災、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資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⑹ 中國獨生子女政策產生的原因
證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⑺ 為什麼國家要實行獨生子女政策
以前是為了減少人口率,現在基本上雖然國家還在計劃生育但卻不嚴格了,有些地區除了少數民族外已經允許有二胎了。
⑻ 中國是從哪一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
您好!中國是從1979年開始推行獨生子女政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1978年年12月29日頒布,並於1979年9月1日起施行。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