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組家庭雙方各代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因為他們沒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回;
(2)無子女的夫答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② 離異後帶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根據2001年12月29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離婚後有一個子女是否為獨生子女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離婚後未再婚:
1.離婚前夫妻雙方只生育了一個子女,那麼離婚後的這個子女是獨生子女。
2.離婚前夫妻雙方生育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子女,離婚後只帶一個子女,那麼這個子女不算獨生子女。
離婚後再婚:
1.再婚夫妻各有一個子女,在原夫妻關系存續之間所生育的子女是獨生子女,且再婚後雙方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那麼離婚後的子女依舊是獨生子女,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2.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是獨生子女,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其子女依舊是獨生子女。
政策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③ 再婚家庭里雙方各帶一個孩子戶口沒有加在一起,那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1、需要一定年限(派出所去打聽)方可遷入;2、需要你丈夫戶籍上的戶主同意(有的人家戶主是公婆)。
④ 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婚後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如果這兩個父母,他們本來的身份是獨生子女,那他們結婚以後還是。但是他們二個又要的孩子就不是了。
⑤ 再婚夫妻離婚後各有一個子女,算不算獨生子女
你的題相當的矛盾,前面還說是各有一個孩子,後面又說你老公,初婚有一個兒子,再婚又生了一個女兒,又離婚了,那跟你是第三次婚姻嗎。
你們的 情況不管怎樣都不能算獨生子女了,如果老公有兩個孩子,那不用說肯定不是,如果你老公只有一個,你又帶一個過來再婚,那也不能算,因為你們結婚後,子女雖跟你們沒有血緣關系,卻是法律認可的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⑥ 男女雙方都有一個孩子,再婚後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孩子,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肓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⑦ 我們是二婚,各帶一個孩,不在生養了,這樣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如果你們兩個都結婚了,就不算獨生子女了,因為你們兩個已經擁有兩個孩子。一人一個就是兩個孩子。
⑧ 再婚家庭各自有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十一)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⑨ 再婚家庭,各帶一個孩子,獨生子女的性質改變嗎
這樣的家庭有了兩個孩子,那麼~~這倆孩子都不算獨生子女!原因你可以看一下獨生子女申報條件,我一會粘貼給你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⑩ 父親再婚,之前就我一個孩子,再婚後對方帶了子女過來,那我現在算不算獨生子女
孩子,領了獨生子女證,母親去世後,父親再婚,對方之前有兩個女兒,再婚後都沒有生育,那我現在算不算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