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未成年人的獨立房產影響離異父母的限購嗎
小孩的戶口跟著誰,誰就會被限購,如果到了18歲以後,將戶口分開就沒事了
Ⅱ 父母離婚,已經成年的子女贍養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贍養老人要根據具體情況,不是以金錢數量確定的,如果老人有退休金已經能維持正常生活和看病,那子女只要經常去看望一下就可以了。
Ⅲ 父母離婚後對成年子女有影響嗎
父母離婚後對成年子女也是有影響的,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對孩子會造成更大的負擔
Ⅳ 父母離婚後,成年子女是否有居住父母房子的權利
因為子女已經成年了,要想居住在父母房子里是要經過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居住。房子的居住權力都在房子的主人那。房子的主人同意了才能住進去。
Ⅳ 父親離異,兒子成年未婚,父子都是上海戶籍,這樣的家庭算幾個人,能買幾套房
父親和兒子,如果都是上海戶口,他們兩個人其實可以同時買兩套房子的,而且父親買房子也會影響到自己的兒子的
Ⅵ 離婚時成年子女怎麼處理
1、夫妻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的,法院只需要判決離婚,並對財產分割作出處理即可,不再專處理孩子的屬問題。
2、根據法律規定,孩子成年後,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由其自行解決,父母不再負有撫養義務。這種情況下,在父母離婚時,法律不再處理有關子女撫養的問題。
3、在父母離婚後,子女願意隨誰生活,由其自己獨立決定,法律不予干涉。
Ⅶ 在上海父母離婚將房子過戶給成年孩子需要交納多少稅
只要孩子有戶籍,就會有身份證號碼,就可以辦理孩子名義房產證,沒有歲數要求。
孩子未成年,需要孩子出生醫學證明,戶口本,1有孩子監護人(爹媽)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代替孩子簽署合同,辦理過戶。就可以辦理孩子名義房產證,
過戶完畢,住房就屬於這個孩子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
Ⅷ 孩子已經成年,超過18周歲,如果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還存在嗎
孩子已經成年超過18周歲還在上學的,父母離婚撫養權問題存在,但是應該徵求孩子意見。若是已經獨立的則不存在撫養權問題。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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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歸屬問題
除了協商一致以外,法院要將孩子(兩周歲以下)判歸父方,條件一般比較嚴苛。
(1)在司法實踐之中,需要男方舉證證明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如提供女方的疾病診斷證明、病歷材料、殘疾證(精神、智力類殘疾)、醫院或者有關政府部門隔離的告知書(通知書)、醫囑單。所謂嚴重疾病,一般指精神疾病、重大傳染病等。
(2)如果女方在孩子出生後不履行直接撫養義務,如拋棄孩子、與他人同居不管孩子、長期與孩子分離不管不顧。證據准備:需要盡量准備證人或者分離分居證據、有關部門對拋棄行為的認定。
(3)其他證據比如女方被判徒刑監禁、涉刑事犯罪被拘留逮捕羈押、被強制隔離戒毒等導致子女無法隨女方生活的情況。
Ⅸ 父母離婚孩子已成年怎麼判
孩子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權問題,孩子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法院會根據孩子意願,從有利於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長進行判決。法律依據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五條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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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判歸男方情況
(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離婚孩子判歸女方情況
(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