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濰坊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有補貼嗎
有補貼。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獎勵或者扶助:
( 一 ) 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 二 ) 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 三 ) 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1)濰坊市獨生子女費查詢擴展閱讀:
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在生育後三個月內應當持《出生醫學證明》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登記,享受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服務。生育登記實行首接負責制。
Ⅱ 從哪裡可以查到我的獨生子女費是否發放
獨生子女費來發放政策源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Ⅲ 濰坊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補貼怎麼發
摘要 親,你好,小編為您查詢到以下信息:如果雙方都下崗,可以到街道領取。退休職工領獨生子女費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父母及獨生子),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登記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資料。農村戶口的,同樣也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可以到村委會領取。希望小明的回答對您帶來幫助,如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繼續追問小兵。
Ⅳ 濰坊市濰城區獨生子女費補貼電話號碼
摘要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簡稱12345熱線),指各地市設立的由電話12345、市長信箱、手機簡訊、手機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組成的專門受理熱線事項的公共服務平台,提供「7×24小時」全天候人工服務。12345熱線可以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推進依法行政,創新社會治理,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Ⅳ 我每年都沒收到獨生子女費該怎麼查
以前的獨生子女費是在退休的時候,直接加在工資裡面的。例如退休金90%,獨生子女的退休金就是按照95%開的。所以,就不會再給你發放獨生子女費了。
Ⅵ 山東省濰坊市獨生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具體是什麼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如果辦了獨生子女證,就不能參加國家有關二胎政策了
Ⅶ 濰坊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每月5元
Ⅷ 獨生子女費領取查詢
按規定是工作單位發放獨生子女費。但實際發放中,又分幾種情況。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一半;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單位或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四、離開原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聘用單位且已與原單位解除關系的,按照第二、第三項規定處理;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2002年之前,沒有工作單位的農民的獨生子女費由村裡承擔,而2002年之後的由國家統一發放,
Ⅸ 濰坊市的獨生子女費,一直沒領的怎麼辦,兒子今年14周歲,最後一年了,怎麼領
這個錢不是街道發,是單位或者政府統一發,其實也就100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