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1)外省子女戶口投靠父母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⑵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根據戶籍管來理規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⑶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
⑷ 外地父母可以投靠落戶嗎
投靠親友,原則上可以,但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依法登記結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齡、年齡限制,准許來章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在章一方系外地新遷入的,需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後申請辦理夫妻投靠(符合隨遷准入條件但未同期辦理遷入的除外)。
2、子女投靠父母:未婚子女可自願選擇隨父或隨母落戶;獨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員不受年齡限制;非獨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顧1名未婚成年子女來章投靠(在職職工按調動辦理)。未婚子女不含離婚和喪偶者。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不受身邊有無子女限制,且在章子女在章有固定住所,允許來章投靠子女落戶;屬父母投靠在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義辦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隨遷或連環遷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租用單位分配的住房且擁有房屋使用權。
4、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經民政部門批準的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被收養人員,社會福利機構依據法律規定程序收養的棄兒和孤兒。
二、申辦手續:
符合條件第1、2、3、4項所需手續:
1、被投靠人(在章一方)申請;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註明家庭成員關系、婚姻狀況的《戶籍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僅限於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的);
(2)民政部門出具的未婚情況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證明(僅限於達到法定婚齡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隨遷子女);
(3)再婚夫妻投靠的隨遷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撫養證明;
(4)父母雙亡證明、祖孫或外祖孫關系證明(僅限因父母雙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獨生子女證》(僅限獨生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條件第5項所需手續:
1、縣(市)區民政局頒發的《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收養兒童證明》;
2、收養人申請;
3、收養人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收養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撿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棄嬰或兒童報案證明第三聯或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6、收養人單位出具的《收養人有關情況證明》;
7、被收養人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僅限有常住戶口的被收養人員);
8、收養子女計劃生育證明;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⑸ 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並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向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
2、派出所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調查核實後,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申報戶口受理單》並向分局呈報;
3、分局經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准予遷入證明》。
註:辦理地址: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監督電話:85399110
辦理結果網上查詢地址:http//www.whga.gov.cn
⑹ 子女可以通過投靠父母落戶嗎
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但要求是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本市戶籍的父親和母親。
⑺ 戶口在外地的成年子女能不能遷到自己父母的戶口上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政策規定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在法律上面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都是根據當地戶籍部門文件為準的。
戶籍改革以後,各地對於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的要求以及條件不同,當地是否可以在未離婚情況下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進行咨詢並按照當地要求申請的。
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的普遍做法
1、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⑻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如何遷移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居住地派出所責任區民警。
2、由民警填專寫《戶口審批呈屬報表》後交戶政內勤審核完畢後交戶政所長審批。
3、內部審批:派出所報《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審核→戶政管理處戶口審批科審核→分管處長審批。(不屬公示內容)
4、戶政管理處將審批完畢的《申報戶口材料卷宗》及批准後的《准予遷入證明》或未批準的情況反饋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隊,下發派出所後通知申請人。
⑼ 子女戶口投靠父母的問題
二、外地親屬落戶合肥辦理指南:為子女辦理
辦理依據:《合肥市公安局戶籍辦理工作暫行規定》合公通【2004】42號
辦理條件:子女必須未滿18周歲。
收費標准:居民戶口簿工本費6元/本,遷移證工本費2元/張,准遷證工本費2元/張。
辦理時限:(1)市(縣)區內:當場辦理;(2)市(縣)區外:20個工作日以內;
申報材料:(1)申請書;(2)父母子女關系證明;(3)《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4)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辦理流程:(1)市(縣)區內: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2)市(縣)區外:申請→民警受理→派出所審查→辦理。
辦理地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
聯系電話: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備註:我市農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地區的,此類戶口暫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