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如何辦理獨生子女獎勵要准備什麼證件
帶上這些東西去街道辦事處
1、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內復印件
3、雙方身份證容原件及復印件
4、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5、生育服務證2-3頁原件及復印件
最後一步,辦好後再回到居委會登記。
具體可以參考:http://gz.bendibao.com/life/shengzbs/
Ⅱ 獨生子女證到現在還能領取每月5元錢么
你問的正確說法應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暫行辦法
2008-12-25
前略
第三章 獎勵費的發放
第十三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處理;
(五)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其中一方因婚姻關系而形成事實遷入的,由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六)一方為農村居民,另一方為城鎮居民,且無工作單位的,由各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承擔百分之五十;另一方為職工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七)流動人口由戶籍所在地承擔。
第十四條 農村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村民委員會代為領取。享受獎勵的父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或村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後略)
黑龍江省按目前規定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每個月10元,雙方都有工作單位的,各承擔50%,就是說你們夫妻兩人每個月應各領5元,一般單位都是快年底才發,發一整年的。不知你屬於哪種情況(雙方都有工作單位,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無,雙方均無工作單位,),領取處請參照上面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十三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退休時享受
以下優待:
(一)國家機關和未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按規定年齡
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退休費標准5%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職工,在本《條例》實施前領
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休時按本人工資總額的3%分別增
加養老金(或退休費);在本《條例》實施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
榮證》的,分別由所在單位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額
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三)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民夫妻,在年老喪失勞
動能力時,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給予適當的經濟補
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Ⅲ 獨生子女費是什麼時候從5元調整到10元
從2003年5月1日起,全市獨生子女獎勵費由每月5元調整為每月10元
Ⅳ 如何列印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網上申報表格
計生辦的人員是做什麼的?把我們六十歲的市民來玩,要我們自己上網下載填寫表格,網址也不清楚,而且時間過了也不會補上,每月百五元,如果是以前一批的話,投資也大大於此數了。如果是計生的人員統一做,事情會簡單得多,效果也好。而市民自己去做有可能入錯網址,把資料都給了不知什麼人,找麻煩,填寫也麻煩。真不知領導是怎樣想的,不會是辦公人員忙到這樣表也不能填,讓市民去幫他們做事!
Ⅳ 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都需要帶什麼
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遞交材料—辦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以廣州市為例,依據《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第十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依申請辦理。獎勵對象行動不便的,可以向初審單位預約上門辦理。獎勵對象在到齡前2個月內可以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也可以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預申報。
採用預申報的,應當在預申報後7個工作日內向初審單位遞交材料,辦理受理手續;逾期沒有辦理的,初審單位可以終止該申請。預申報被終止的,獎勵對象應重新申報。獎勵對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上記載的出生日期為准。
獎勵對象提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獎勵對象本人市民卡,沒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本人免冠證件照1張;屬於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第(五)項情形的,應當提供子女死亡證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況證明。
(5)獨生子女每月5元獎勵在哪拿廣州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受理後需要變更姓名、證件號碼、社保編號、戶籍地址、獎勵金發放渠道或者發放賬號等信息的,由獎勵對象向初審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變更相關信息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需變更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2、獎勵對象遷出市外的,憑遷出地的《計生獎勵金發放關系轉移通知》依遷入地的政策接續獎勵待遇。遷入地沒有獎勵政策或獎勵政策不銜接的,獎勵金自動終止享受。
3、審核單位發現多發獎勵金的應當及時通知獎勵對象退回,經通知獎勵對象逾期沒有退回的,審核單位應當暫停其獎勵金的發放直至其將多領的獎勵金退回或者抵扣完畢。
Ⅵ 廣州是有獨生子女費領取嗎如何領取
有的,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上預申報即可。
依據《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第五條規定:獎勵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准發放。本市財政供養人員獎勵金按照經費供給渠道由市、區財政分別負擔解決;其他人員獎勵金所需經費按照戶籍所在地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財政體制規定比例分擔。
獎勵對象資格由戶籍所在地居(村)委初審,街(鎮)衛生計生工作機構審核確認。本市財政供養人員中的獎勵對象資格由所在單位初審,上級主管單位審核確認;所在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審核確認。初審單位和審核確認單位統稱為審核單位。
(6)獨生子女每月5元獎勵在哪拿廣州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本辦法中的本市財政供養人員是指市本級和區、街、鎮屬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財政核撥)和公益二類(財政核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市行政事業單位中退休領取養老金人員(含非財政供養人員、財政供養的工勤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資格審核確認,獎勵金隨養老金渠道發放(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戶籍地委託代發單位發放)。
3、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按照其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執行,當地規定由工作單位支付的單位應當支付。
Ⅶ 廣東省關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獎勵費》的相關文件
2016年9月20日,廣州政府網發布廣州市衛計委關於公開徵求《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意見的公告 ,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廣州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統一發放獎勵金。
獎勵標准
符合條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准發放獎勵金。
獎勵對象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時,獎勵金不計入其家庭收入。
屬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的,獎勵金隨其養老金渠道代發。不屬廣州市社保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以及獎勵金無法隨其養老金渠道發放的,獎勵金由戶籍所在地的區通過公開方式確定的金融機構代發。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除了父母退休後可以領取150元獎勵金,對於只生育一個孩子的70後80後,還有獨生子女保健費可以領。
(7)獨生子女每月5元獎勵在哪拿廣州擴展閱讀
獎勵對象主要是三類人
一、凡是2009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80元。
二、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底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仍未領到獎勵金的,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終身未生育的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0%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2002年底前達到退休年齡仍未能領到獎勵的,則統一按單位或戶籍所在縣市區2001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的按30%計算,終身未生育的按100%計算)計算獎勵金額,給予一次性獎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Ⅷ 廣州獨生子女獎勵金在哪裡可以申請
不知道你是哪個區的,你可以打電話到市人口計生局 83330656,83125072查詢如何申請。
越秀87616070 海珠84392549 荔灣81512081 天河38622676
白雲86584629 黃埔82378563 花都36990521 番禺84694086
從化87921416 增城32821209 蘿崗82112165 南沙84985449
(上述號碼均為廣州市人口計生局提供)
Ⅸ 廣州市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
我是社區的,我負責轄內這項工作。
首先考慮,他有沒有單位,如果有單位並且之前辦理了退休,可以由你媽媽或者你到單位去代他申請領取。 死亡之前沒有夠年齡辦理退休也是沒有的。
如果沒有單位,那麼屬於無業人員,過去的條例是只發給有單位退休的人員,他無業沒有份,現在的條例每月一百五確實是包括無業人員,但是不發給已經去世的。所以他沒有。
總之,一句話,如果過去他有單位並且退休,他就有,如果過去他沒有單位退休,那麼就沒有。
其實換個角度理解這筆錢,不僅是獎給獨生子女,還是獎給為單位奉獻一生的員工,也許心理更容易平衡。
Ⅹ 廣州獨生子女政策
個體戶
無業失業者
昨天下午,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李文耀就解決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問題的操作步驟進行了詳細介紹,並回答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問題。和原政策相比,符合條件的個體戶、無業、失業人士也可領取每月15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而無子女夫婦在新政策下不能享受計生獎。
李文耀說,廣州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制度今年受益者將達15萬人,共分三部分:歷史遺留問題的人群有8萬多人;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按照舊政策無法享受獎勵金的個體戶、無業人員、失業人員等4萬人,以及今年新增的受獎獨生子女父母約3萬人。據預算,廣州市政府將拿出約12億元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以後每年需新增2億元兌現獎勵。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對象界定:2008 年12月31日前在所在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未享受退休金加發5%或退休時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和無子女職工,包括:(1)只生育(含收養)一個子女的;(2)再婚家庭中沒有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本人只生育一個子女或無子女的;(3)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的3種情形,但不含中央駐穗及省屬單位退休人員。
獎勵標准:獨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時上年職工年均工資的30%予以獎勵,無子女人員按退休時上年職工年均工資的100%予以補助,此前已經領取部分獎勵金的,予以扣除。
申請程序:符合條件的對象在2009年4月30日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退休證及婚育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退休關系所屬單位申請,所屬單位不存在的向本人戶籍地居委會申請。符合條件但已死亡的,由其配偶代為申領(配偶已死亡由子女代領)。
具體步驟:①4月15日前接受手工申報,主要是2002年8月30日前沒有兌現或部分兌現獎勵補助金的申報;②4月15日開始網上和手工申報並舉,主要是2002年至2008年12月31日的屬於歷史遺留問題的申報。
兌現期限:由單位負責的,原則上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分期支付,期限不超過3年;由政府解決的,扣除已享受部分後,分3年期限予以支付,第1期2009年5月開始發放,力爭8月底前發放完畢;第2、3期的發放時間為2010年4月和2011年4月。
★新獎勵制度
對象界定:包括兩類人群,一是從2009年1月1日起,具有廣州市戶籍,只生育(含收養)一個子女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人員,屬於受獎勵對象。二是原獎勵政策沒有覆蓋的人群,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達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的個體工商戶及從業人員、無業人員、企業失業人員、退職人員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時退休金按100%發放,沒有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政策的獨生子女父母,也納入受獎勵對象范疇。
獎勵標准:屬於上述第一類人員,從達到規定年齡且申請之次月起,每月獎勵150元。第二類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每月獎勵150元。
獎勵金不計入獎勵對象的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上述標准市政府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申請程序:屬於上述第一類人員,在其達到獎勵年齡前的2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有關婚育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戶籍地居委會申請,屬財政供養人員直接向單位申請。如屬於2009年1月至7月符合條件的新增人員,5月1日始開始申報。第二類人員在2009年4月30日前按上述程序提出申請。
發放渠道:屬領取退休金的,由所在單位隨退休金一並發放;屬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隨其養老金渠道發放;其他人員,由各區(縣)的代發單位直接劃入受獎對象賬戶中。
新舊獎勵制度的區別
「丁克」不再有獎勵
一是獎勵對象范圍擴大,原獎勵政策沒有覆蓋的人群:符合條件的個體戶、無業人員、失業人員也可按月領取獎勵金;
二是由對獨生子女父母和無子女人員的獎勵補助改為只獎勵獨生子女父母;
三是由一次性發放獎勵補助金改為按月發放,直至本人亡故為止;
四是獎勵經費由原來的單位支付改為全部由政府財政負擔;
五是由原來退休時發放改為按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發放;
六是原來不需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領取獎勵金,現在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是申領獎勵金的前置條件。
★熱點疑問逐個作答
問:某職工是2001年4月1日後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金按其工資的百分之百發給,當時單位給予其5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問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
答:按照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實施〈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辦法》第30條關於「依據其他規定已按工資百分之百發給退休金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的規定,職工單位給予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的,屬於已享受計劃生育退休獎勵政策但未達到本次獎勵標準的情況,因此應按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政策給予補差。
問:某企業退休職工是獨生子女母親,2002年8月1日辦理退休手續,退休時企業給予其一次性獎勵金3000元,按照這次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政策可以補差額,但她認為太少了,應按2008年的標准補差。
答:該退休職工退休時的獎勵金按照當時的政策《廣州市實施〈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辦法》第30條規定是由企業支付,金額由企業自定。企業給了3000元獎勵金,應當說已兌現獎勵;市政府本著「以人為本、民生為重」的原則,對歷史遺留問題統一參照2002年9月1日頒布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39條的規定,按全市職工上年年均工資額的30%計發,企業有能力支付的仍由企業兌現,無能力的由政府幫助解決。由於政策界定是按職工退休時的標准計發,因此該職工不能按2008年的標准補差。
問:某退休職工反映退休時已享受加發5%的退休金,但他認為與當前的獎勵標准有較大的差距,要求享受當前的獎勵政策。
答: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針對沒有按政策兌現獎勵扶助或獎勵扶助不足的人群而言的,加發5%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已按其退休時的政策享受了計劃生育獎勵,且至今仍享受著加發5%的待遇,他們不能重復享受獎勵,不能因為獎勵金額的不同而要求按現政策執行。
問:某夫婦生育了一個子女,小孩9歲時因車禍死亡,該夫婦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領取獎勵?
答: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或收養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確定前,可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扶助政策確定後按其執行。
問:已領取(或部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獎勵的職工,所生育(收養)的獨生子女因故死亡,現能否按無子女人員的政策兌現或補差生活補助?
答:不能。按照政策規定是退休時給予獎勵補助,因此應以退休時的婚育狀況予以界定,退休時是獨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獨生子女父母的政策執行,退休時是無子女的就按無子女的政策執行。
問:有職工咨詢,退休時間是2008年12月,但辦理退休手續是在2009年1月,應享受何種獎勵?
答:退休時間的界定以職工的退休證作為依據,退休證填寫的時間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時的一次性獎勵,退休證填寫的時間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規定的年齡享受每月150元的獎勵。
問:中央、省駐穗單位的退休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如何解決獎勵未兌現問題?
答:中央、省駐穗單位未兌現問題按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解決廣州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問題的若干規定的通知》(穗府辦〔2009〕12號)關於「中央、省駐穗單位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獎勵政策執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問:政策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引發部分趨利人員弄虛作假,如何處理?
答:在審核過程中,我們有公示這個環節。申請人的名單會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提出異議的,重新調查核實。同時設立各區(縣級市)人口計生局和市人口計生局的投訴電話和舉報信(郵)箱,歡迎群眾舉報。一經查實不符合領取獎勵金的人和事,計生部門有權取消其獎勵資格,收回不應領取的獎勵金,並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