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國家哪些政策
政策內容: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B. 請問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到哪些優惠政策和待遇
「我們很傷心 」網友您好,凡是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根據以下規定享受相應的獎勵:1、獨生子女父母在孩子14周歲之前每人每年可以領取不低於20元錢的獎勵金2、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資增發5%退休金。實行基本養老保險新辦法計發養老金的,可由所在單位在退休時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准為2000元。3、農村年滿60歲的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以領取80元的獎勵金4、年齡在50-59周歲的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女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可以領取50元的獎勵金5、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享受優惠和照顧。6、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獨生子女,其入托入園的管理費,義務教育階段的學費、葯費由其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可以各報銷50%(擇校費不予報銷)。獨生子女的兒童統籌醫療費由單位解決。
C. 獨生子女戶有什麼享受待遇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具體享受什麼待遇就要根據地方上的規章規定了,比如就浙江省而言:
一、領取每年不低於一百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女方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不低於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二、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給予女方產後一年假期(含法定產假),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D. 國家對獨生子女都有哪些待遇
國家對響應計劃生育的家庭會給與獎勵,具體措施因不同的地域差異會有所不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E. 領了獨生子女證能享受什麼待遇
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專民的,從發證之日起屬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
(5)獨生子女享受的政府待遇擴展閱讀:
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渠道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獨生子女獎金
F. 年滿45周歲的夫妻有獨生子女證的能享受政府什麼待遇領取待遇時需要什麼手續
除了每個月由單位隨工資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按當地標准。另有在享受退休待遇首月,由當地計生核發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數百~數千不等-按當地標准。辦理退休手續時要添表,交結婚證等。
G. 已經辦過獨生子女證的以後還能享受政府給的待遇嗎
按照國家衛計委的口徑,辦過獨生子女證如果普遍二孩放開後不再生育,就可以照樣享受政府給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