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要解除養父子關系,法律方面的程序應該是怎麼做的
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收養關系不得解除,除非收養人、送養人協議解除,被收養人滿十周歲的,還要徵得其本人同意。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收養法》:
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第三十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Ⅱ 以父子關系解除法律程序有哪些
斷絕父子關系是不可以的,不存在任何法律程序。因為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且前述相關義務,是基於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而產生,不得自行斷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Ⅲ 怎樣解除父母與孩子的關系
法律上是無法解除關系的。
Ⅳ 解除父子關系法律流程
您好,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解除的。如果父子屬血親關系(親生父子),沒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關系的程序規定.只是在特定的情況下,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與他人之間形成合法收養關系的情況下,親生母子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時消除。除此以外,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能消除。 如果是養父子關系,根據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規定解除父子關系。
對於養父子關系。對於養父子關系,在養父子關系成立後,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即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是不能放棄的。同時法律解釋中,子女不能因為放棄繼承而拒絕贍養父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__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Ⅳ 父母子女關系的解除關系
解除父子關系 斷絕父子關系 解除母子關系 斷絕母子關系
答:關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作出回答: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相關的法律、 法規都沒有對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聲明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二、在電影、電視和一些文學作品裡,我們經常能看到如「斷絕父子關系」之類的內容,生活中這種說法也很常見,但實際上很多人對此有誤解。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分兩大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和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終止。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而有關脫離自然血親關系的聲明當然也是無的。
2、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由法律認可而人為設定的,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關系。這種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也可以因所擬制的親屬關系依法解除而終止。如收養關系解除後,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解除。
Ⅵ 經過什麼法律程序,子女才能與父母斷絕關系
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這一類血親關系,當事人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變動,即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子女被合法的由他人收養。
按照《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除此之外,父母子女關系不得因當事人的意願隨意解除,如什麼登報脫離關系這一類做法,我國法律不予支持。
(6)解除父母子女關系的程序擴展閱讀:
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又稱親子關系,父母與子女之間具有廣泛、深刻的權利義務關系。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撫養,是指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這種義務對未成年子女是無條件的,對成年子女則是有條件的,即當其不能獨立生活時,父母仍應承擔撫養義務。
如果子女已年滿18 周歲,能夠獨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了。撫養義務是父母最重要的義務,即使父母已經離婚,撫養義務也不會隨之消失。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會根據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撫養能力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
如果父母拒不給付,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已經構成犯罪的,還應該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教育,是父母從思想文化、科學知識上給予子女一定的指導和幫助。
(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贍養父母,為父母提供物質上、經濟上的幫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扶助」強調子女還應該在精神上、感情上給予父母關心和體貼。
(3)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與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4)父母子女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非婚生子女與父母的關系、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同樣受保護。
Ⅶ 如何解除父子關系需要那些程序謝謝您...
如果父子屬血親關系(親生父子),沒有哪部法律有解除父子關系的程序規定.只是在特定的情況下,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與他人之間形成合法收養關系的情況下,親生母子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時消除。除此以外,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能消除。
如果是養父子關系,根據收養法的相關規定解除父子關系.我國《收養法》第27條規定:「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繼父子關系也可參照收養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解除
Ⅷ 解除母子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如果是想從法律上徹底解決父子母子關系、不只是從戶口登記的形式上解除:沒有任何辦法,除非你還未滿14周歲、可以被他人合法收養並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後,才可以從法律上徹底解除與父母的關系。
Ⅸ 在法律如何解除父子關系,有哪些程序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和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血親關系多因血緣關系而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只有收養關系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除,歡迎大家閱讀本專題了解!
父母可以和子女脫離關系嗎
一、父母可以和子女脫離關系嗎
具有血緣關系的親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Ⅹ 如何解除與父母之間的父子母子關系!這程序應該怎樣辦理!
"承受著一種心理上的痛苦和煎熬這樣的經歷讓我比別的孩子更快的「成熟」和懂事!但家裡發生了一些變故!現在和養母商議之下決定解除我們之間的母子關系還有父子關系!"
以上是你的原話,第一:"一些變故"沒說明白,除非你的養父母過世,否則你是不道德的,你一天半天是無法知道給養父母造成一輩子的痛苦,甚至因此而過早辭世.
第二:實際上你半點也不成熟,更不懂事
我覺得有句話奉送給你,所以又回來了,那就是:如你能改變主意,我給你20分,或更多,或我的全部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