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烈士的獨生子女將得到那些社會扶持
烈士獨生子女,單純說獨生子女獎勵扶持是沒有的。但是烈士子女享有的其他扶持是有的。我給你轉帖下吧: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對烈士家屬由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烈士的家屬為烈屬,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滿16周歲的弟妹和撫養烈士成長的其他親屬。烈士可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撫恤待遇。凡是按規定享受定期撫恤待遇的優撫對象死亡後,除發給當月定期撫恤金外,另加發半年的定期撫恤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同時注銷定期撫恤金領取證。
在部隊因執行戰備訓練中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但不符合革命烈士的條件,他們的遺屬享受什麼待遇?
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在部隊因執行戰略訓練或因施工、生產、執勤、科研、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而犧牲者,不符合革命烈士條件的,發給《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或《革命工作人員因公犧牲證明書》,享受有關因公死亡待遇,其家屬不能享受烈屬待遇,而享受有關部門規定的因公死亡的撫恤待遇。
《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按該《辦法》規定,可獲得優待的對象分為退役士兵、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該《辦法》規定,烈士子女入學入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辦學校學習期間免交學費、雜費,寄宿學生酌情給予生活補助;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降20分錄取;報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的,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降分幅度不得超過20分。
❷ 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假的
肯定是假的!
主要是由於法律程序造成的。其主要體現在於房屋等不動產或股權的大宗財產,過戶的復雜程序。
例如某人母親過世,如無遺囑,其名下的財產,則由其母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 配偶 子女」繼承(按人頭)。如果此時其母親的父母(也就是該人的外祖父外祖母)還健在,就有繼承權。如果其母親的父母過世的時候也沒有留下遺囑,那麼這人母親的財產由其外祖父外祖母繼承部分,將會由其外祖父外祖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 配偶 子女」繼承。如果其外祖父外祖母的孩子比較多,甚至有早過世的,那麼就由繼承關系更復雜。
雖然這些人繼承財產的比例很小,但是在法律上必須走程序。如果再有外地甚至國外的,這個法律程序更是復雜。
如果不走這些程序,其母親的財產則不能過戶。
所以,人到中年以後,還是寫份遺囑吧!
❸ 2016年獨生子女將被取消哪些優惠政策
凡是以前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照常享受以前應有的優惠政策,按中央規定精神,不得取消。新的《計劃生育法》也是規定按原政策繼續享受,沒有取消。
【如理解,請採納一下,不明白可追問,謝謝】
❹ 獨生子女未來將面臨哪些壓力
獨生子女,基本上現在年齡已經到了,20多歲是或者說30多歲。近年齡段的人獨生子女是最多的,到現在放開了二胎都是相對相對來說少了一點,我想這里雖然小的時候有著很好的幽默條件,但是長大了,等他們的父母變老的時候,他們也要面臨一些難題。
獨生子女小的時候絕對是家裡的小皇帝小公主,但是慢慢長大了之後,了解到社會的人情冷暖之後就慢慢覺得,其實小的時候還是有一個兄弟姐妹要好一點。雖然有可能小的時候發生一些矛盾,但是等年齡大了,父母年齡也大了,兩個人可以演,商量著來照顧父母,誰的時間多一點,誰的經濟條件更寬裕一點,相互的體諒,負擔也能更小一點,因為每個人都要正常的生活,單純的,有孝心是不能照顧父母的。
❺ 非獨生子女將來結婚怎麼辦
這還沒結婚呢,就惦記著對方的財產了,呵呵。正常情況下,有一個家庭的男孩大都會重男輕女的,財產上肯定會有偏向,能力不夠,絕對是犧牲女孩的利益的,女孩嫁人,總不能讓丈母娘再貼個房子吧,人家養了這么多年的女兒都送給你了,還再讓人出錢嗎?可是人家哥沒房估計娶媳婦也困難吧。你這么在意,建議還是找個獨生子女的吧,獨生子女家如果你們對女孩家不是太過分,不會傷了老人的心,將來老婆家的財產還是會留給老婆的,不過那也跟你無關。
❻ 什麼樣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回序包括:配偶、子答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❼ 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不能繼承父母財產是真的嗎
無稽之談。依法繼承,不容置疑
❽ 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嗎
辟謠! 網傳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 不是一回事。
這兩天,網上出現了一篇熱文,標題是:《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一時之間大家都在熱傳,點開文章,裡面是一個視頻,大意就是一個關於繼承財產的事情。
證明獨生子女跟父母之間關系且惟一繼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難題,《獨生子女證》即可證明 。
我國進行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繼承訴訟和無爭議的繼承公證。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
❾ 國家民政部對獨生子女將來有什麼政策
可以結婚生子
❿ 獨生子女將來應該怎麼照顧夫妻雙方老人呢制度害死人啊!
能自理就單過,不能自理就送養老院,最好同一個養老院,你們方便看視,老人房產出租或出售,用於老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