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特別要面子,其實家裡條件一般,根本撐不起面子,他們為什麼不接受現實
第一,是他們自己本身的虛榮,好面子
第二,是被他們以往的作風架在哪裡,害怕被人說,就算他們自己想放棄以往的作風,一旦被人說上兩句,就特別容易重蹈覆轍。
第三,風俗習慣,攀比心理。各地風俗文化都不相同,如果你們當地上一輩人中,大部分人都像你父母一般特別要面子,或是與你父母交往的親戚朋友都看起來過得很好,那麼就不難理解你父母為什麼會特別要面子。
第四,外在需要,就是他們的工作,社會地位,所處環境需要他們過的體面。不過這種情況大多出現在落魄企業家、以及借貸比較多的人身上,因為他們需要對外界營造出良好形象,以此證明自己還有本錢,以安撫借貸人的心。
這就看你父母處於什麼環境中,若是第一第二第三種,我建議如果能在一線城市發展就爭取在一線城市發展,如果不能,那你自己就好好努力,爭取跳脫出來。如果你能力強,你可以在你范圍內,滿足他們一些小小的虛榮心,記住時小小的虛榮心。如果你能力一般,那麼對於你父母,做到你身為子女的本分就好。
如果是第四種,我相信你自己會做出對你自己好的作法。
『貳』 父母是不是愛面子勝過愛子女
有時候就是這樣,她們會顧著自己的面子,不顧孩子的感受,讓孩子心裡蒙上陰影
『叄』 做為父母為了面子 。讓你們的子女不開心活在你們世界 你們會怎麼樣。。讓他一個人到外面見見世面、
最好的狀態當然是大家都開心啊!
誰都不該絕對的活在誰的世界裡,因為每個人都該有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小天地,父母如此,子女亦是如此!就像兩個相交的圓,重合部分是屬於彼此共有的部分,而沒重合的部分就是彼此私人空間!父母不能完全掌控子女,子女也不可能完全脫離父母親!
親子之間需要良好的溝通和理解,更多的去了解彼此,學著換位思考,學會表達~體會一下對方的感受···
『肆』 父母強迫孩子做不喜歡的事犯法嗎
不犯法,但是孩子不願意父母非要孩子做的話,容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
所謂叛逆,顧名思義,就是反叛的思想、行為……忤逆正常的規律,與現實相反,違背他人的本意,常常做出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事。
叛逆是一種「長大了」的感覺(其實本質依然是種幼稚的心理),是一種強烈的自我表現欲。
在思維形式上屬於「求異思維」,希望通過自己的「標新立異」甚至是「唱反調」,來引起別人注意,試圖改變別人和事物對自己原本看法的心理。
叛逆階段:
叛逆主要分為三個階段:3歲左右是第一個反叛期,第二、第三反叛期分別在10歲和13歲發生,被界定為「准大人期」和「青春反叛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叛逆
『伍』 父母不給子女尊嚴,子女會成什麼樣
現在的小孩子都有很強的自我意識,覺得自己是大人了,應該得到平等的對待,而不是再拿他當做一個不懂事的小孩來對待,所以父母應該把他們當做一個小大人來對待,就是雖然有自我意識,但是始終還是不成熟,遇到事情還是需要長輩的指導,如果不給他們尊嚴,他們會變得很叛逆,並且不相信父母,有了事情不會向父母述說,並喜歡與外面的其他人交往
『陸』 父母強制子女結婚,不經過子女的同意有沒有違法,法庭上要如何解決
我國《憲法》第49條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現行《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第3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可見,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規定並受法律所保護的一種權利。任何人,包括當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這種權利;否則就是違法行為。使用暴力,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婚姻法中專門規定了「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從另一個角度作了必要的補充。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違反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除買賣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財物的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基本上是自願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許多財物,以此作為結婚的條件。
在我國,實行的是結婚登記制度。合法的結婚程序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部分。
申請,即當事人雙方正式向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報,提出結婚登記的請求。必須由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時必須持有法定證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審查,即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核與查證。應從兩個方面進行嚴格地審查:一方面是當事人所持證件是否真實、完備,是否與當事人本人的情況完全相符,有無偽造、塗改或冒名頂替的跡象,必要時得進行認真調查。如果當事人因受干涉無法持有完備的證明,登記機關則應查明原因及需要證實的情況。另一方面是當事人雙方是否都符合結婚條件,包括是否達到法定婚齡,是否完全自願,是否已有配偶,是否屬於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否患麻風病或性病未治癒等。
登記,即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結婚申請的合法性加以確認,進行正式的登錄和記載,簽發《結婚證》。登記時,當事人的申請書、有關證明和其他材料應存檔備查。辦理復婚登記的,還應收回離婚證件。結婚證書是由婚姻登記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成立的法律文書。分為《結婚證》和《夫妻關系證明書》兩種。
『柒』 為啥總是有些父母,自私地強迫孩子早點懂事呢
懂事背後,是父母的道德綁架
表妹是個獨生女,高考前聽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閨女啊,我們只有你一個孩子,什麼好吃的好穿的都緊著你,你一定要有出息啊!我和你爸的後半輩子就指望著你出人頭地了!”
因此,我寧願希望孩子可以淘氣一點、調皮一點,愛哭、愛鬧、愛搗亂,有情緒可以發泄出來,我都不會這樣擔心他的未來可能會遇到怎樣的人。
懂事的孩子招別人疼,可是太懂事的人,不會招親近的人疼。
『捌』 父母親可以強制性要求子女不管富與窮規定每個月給多少錢作為他們老人
這些東西屬於必要的撫養義務的
是可以這樣的要求的
但是必須是合理的
沒必要超過一定的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