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辦獨生子女證,退休後還能享受補助嗎
不能;
退休需要提供給單位獨生子女證,採納享受補助。
②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
現在已經沒有獨生子女政策了,如果沒有辦理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只是在取消前辦理的繼續享受而已。
③ 獨生子女沒辦獨生證,但是可以享受獨生待遇嗎
沒辦獨生子女證就沒抄法申報也就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
1、按規定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因為獨生子女獎勵金必須帶獨生子女證等證件申報才能領取。
2、2016新政後,國家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對於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是可以根據當地政策正常享受補貼。
3、目前國家衛計委對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期限,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要求,具體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4、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
④ 沒辦獨生子女證,退休後還能享受補助嗎
只要你符合獨生子女政策,沒有獨生子女證也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帶齊證件到當地街道或居委辦理就可以了。
⑤ 沒辦獨生子女證,到了60歲怎麼領補助
⑥ 如果沒有獨生子女證,到六十歲還能領補貼嗎
即便是沒有這個獨生子女證,那麼就是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到60歲,也就是能夠領取補貼,或者是一些其他的補助。
⑦ 沒辦獨生子女證,到了60歲怎麼領補助
按規定必須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父母60周歲才可以申請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沒有證件的不能申請辦理所以無法領。
⑧ 沒辦獨生子女證,到了60歲怎麼領補助
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補辦獨生子女證,到社區登記領取。
⑨ 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將來還能享受到獨生子女待遇嗎
沒辦獨生子女證就沒法申報也就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
1、按規定不能享受相關國家待遇,因為獨生子女獎勵金必須帶獨生子女證等證件申報才能領取。
2、2016新政後,國家明確取消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對於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還是可以根據當地政策正常享受補貼。
3、目前國家衛計委對於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最後期限,全國並沒有統一的要求,具體請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4、按照規定,該證在子女18周歲之內皆可辦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後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將不再給予辦證。
5、辦理須准備如下資料: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書》原件(一式三份);本市辦理的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第一個子女的入戶證明;雙方單位(無業人員及農民到戶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6、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需雙方提出申請,所在單位(村、居)核實後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村、居填寫《申請書》。《申請書》需本人填寫,不得代替。
2、《申請書》一式三份,由夫妻雙方單位(戶口所在地村、居)分別蓋章後,送女方戶籍街鄉計生辦,符合條件的,為其填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申請書交雙方單位、街鄉計生辦各保存一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街鄉統一編號並加蓋街、鄉計生辦的公章。
⑩ 沒辦獨生子女證的怎樣領補助
您好,一、獨生子女證現已改名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其作用是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三、農村獨生子女考生僅在報考本省所屬院校時予以相應優惠照顧。(10)沒辦獨生子女證可以享受補貼擴展閱讀獨生子女高考加分的條件
1、父親、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為我省農村居民的
2、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該考生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為本省農村居民。
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