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子女托費能否報銷報銷標准怎樣規定的
《上海市勞動局、上海市財政局關於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女托費等報銷問題的補充意見》:
一、凡符合計劃內第二胎條件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其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可按滬府發【1985】47號文中"家長要多負擔二元,單位報銷部分相應減少二元"的規定辦理;
凡超計劃生育的子女(包括第二胎、第三胎),其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仍應按滬府發【1984】64號《上海市推行計劃生育的若干規定》中"超計劃生育的子女的托費自理"的規定辦理。
二、原由夫婦雙方單位各半負擔的職工子女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補貼,如夫婦雙方中一方出國自費留學或到境外定居,另一方職工單位仍按雙方各半負擔的規定執行。
三、夫婦中一方為在校研究生(不包括由單位委託代培的研究生),另一方為本市全民所有制或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其子女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補貼可全部由職工一方所在單位報銷。
四、合同制工人和計劃內臨時工的子女的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可按所在單位固定職工的規定辦理。
招收本單位女職工的子女,除免收本單位報銷的部分和家長本人自負部分外,應向嬰幼兒父親單位收取其報銷的部分;報收本單位男職工的子女,除免收本單位報銷的部分外,應向職工本人收取自負部分及嬰幼兒母親單位收取其報銷的部分。」
因此用人單位報銷給已育勞動者的幼托,應當在用人單位的福利費中列支,不計入職工工資總額,因此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同時,按照《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其亦可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2. 請問,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規定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3. 國家對保育費報銷是如何規定的
1,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保育費實行按等級版收費,收費標權准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
2,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准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准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上最高上浮50%
保育教育費:
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
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是根據幼兒園保育教育水平、生均培養成本、社會承受能力、辦園質量及經費(資金)來源等情況,按照不以盈利為目的原則制定的,教育培養成本包括以下項目:公務費(含水電暖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固定資產折舊費(自籌資金、公民個人投資建園)、教職工人員工資及社保費等正常辦學經費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辦學費用支出。
4. 公務員子女托費報銷嗎
公務員子女托費報銷。
《上海市勞動局、上海市財政局關於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子女托費等報銷問題的補充意見》:
一、凡符合計劃內第二胎條件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其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可按滬府發【1985】47號文中"家長要多負擔二元,單位報銷部分相應減少二元"的規定辦理;
凡超計劃生育的子女(包括第二胎、第三胎),其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仍應按滬府發【1984】64號《上海市推行計劃生育的若干規定》中"超計劃生育的子女的托費自理"的規定辦理。
二、原由夫婦雙方單位各半負擔的職工子女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補貼,如夫婦雙方中一方出國自費留學或到境外定居,另一方職工單位仍按雙方各半負擔的規定執行。
三、夫婦中一方為在校研究生(不包括由單位委託代培的研究生),另一方為本市全民所有制或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其子女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補貼可全部由職工一方所在單位報銷。
四、合同制工人和計劃內臨時工的子女的領養費、托兒補貼費和幼兒管理費,可按所在單位固定職工的規定辦理。
(4)上海外服獨生子女托費報銷擴展閱讀
幼托費作為一種法定福利制度,本身不是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組成部分。按滬府發(1985)47號文件規定:「家長單位報銷的部分,由家長(父母)單位各半負擔(憑一式二聯收據報銷,單位在福利費列支)。
招收本單位女職工的子女,除免收本單位報銷的部分和家長本人自負部分外,應向嬰幼兒父親單位收取其報銷的部分;報收本單位男職工的子女,除免收本單位報銷的部分外,應向職工本人收取自負部分及嬰幼兒母親單位收取其報銷的部分。」
因此用人單位報銷給已育勞動者的幼托,應當在用人單位的福利費中列支,不計入職工工資總額,因此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同時,按照《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其亦可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5. 請問獨生子女托兒費報銷是依據那個文件最好具體到文號
國家並沒有具體規定,只有各省市有具體報銷辦法,例如:南京市員工獨生子女醫療費及托兒費報銷辦法,是依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2號文件《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的。
6. 國家規定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可以到多少歲
獨生子女門診醫葯費報銷辦法各地並無統一規定,一般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制定。根據《南通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市區獨生子女家庭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年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8周歲止,按規定享受幼托費和醫療費優待。
縣(市)對獨生子女幼托費、醫療費的優待,由各縣(市)人民政府自行規定。」建議向本地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
(6)上海外服獨生子女托費報銷擴展閱讀: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條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第三十條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7. 獨生子女費可以報銷托兒費嗎
獨生子女費是獨生子女費,托費是托費,兩者不是同一個東西。
獨生子女費是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就可以領到的。
托費是孩子1歲以後,父母上班,單位直接或憑托兒發票領到的。
8. 社保在外服 可以報銷幼兒園托費嗎
幼兒園為0-6歲幼兒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務可收取保育費。保育費實行按等級收費,收費標准為:日托班特級幼兒園每人每月520元,甲級幼兒園每人每月400元,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80元,丙級幼兒園每人每月200元,丁級幼兒園每人每月100元。3周歲以下嬰幼兒的保育費標准按照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最高上浮40%;全托(寄宿)班保育費標准可在相應等級日托班標准上最高上浮50%。
保育費補貼辦法
保育費標准調整後,其保育費補貼一律實行統一標准。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均可憑幼兒園的收費單據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補貼85元。第一胎為多胞胎子女的,可比照報銷。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沒有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子女,不論入哪一級幼兒園,憑收費票據,每月補貼60元。保育費補貼,由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若一方無經濟收入來源的,則在另一方單位報銷;若一方在市區以外非本市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市區一方報銷。此項費用,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職工福利費「目」,其他福利費「節」或「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中開支;企業在「應付福利費」中開支。
9. 現役軍人孩子的托費在哪兒報銷怎麼報
1、年齡段兒童入托或入園管理費的收費標准中,父母單位各報銷50元。殘障兒童的父母單位各報銷70元。
2、夫婦中一方是城鎮待業人員。若待業的一方確有特殊困難(如病殘、生活自理有困難或因病不適宜帶小孩)。經領導批准,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可由在職的一方單位全部報銷。
3、夫婦中一方是農村村民或個體戶。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可由在職職工所在單位報銷一半。
4、夫婦中一方在外省市所屬單位工作或現役軍人,如子女是本市市區或郊縣城鎮常住戶口,在本市入托、入園的,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可由本市職工所在單位全部報銷。
5、喪偶或離婚的,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全部由領養的一方所在單位報銷。
6、夫婦中一方勞動教養或拘役,如未開除公職的,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仍由家長雙方單位各半負擔。
7、夫婦中一方服刑期間,其子女的兒童管理費的報銷部分可全部由在職一方單位報銷。
獨生子女的確認,按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有關確認口徑。
屬延長服務時間收費的晚托班和雙休日入托,實行"自願參加,費用自理"原則。
10. 獨生子女托費報銷有什麼規定
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