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省獨生子女補貼退休相關政策
退休時由夫婦所在單位分別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具體情況如下:
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007年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之後,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意見,省政府實施了徹底整改,制度、政策紛紛出台。其中要求,各級各部門和基層組織要落實《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的規定;對夫妻雙方及子女都是農業戶口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在報考本縣(市、區)高中學校和職高錄取時,給予10分的加分優待;集體收益人均分配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增加一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要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額度。
另外,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從10元增加到50元,獎勵時限延長到從領證開始至60周歲;提高雙女絕育戶、退二孩指標獎勵標准,退二孩指標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獎勵金;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除給予一次性補助外,增加父母扶助金,即其父母不再生育時,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
同時,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社會公益救助制度,建立計劃生育關愛基金,解決部分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產和生活困難,特別是對獨生子女傷殘和大病醫療給予特殊資助。
制定14項配套措施
省人口計生委還提出了14項配套措施,具體包括關於財政投入逐年增加的具體辦法、關於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的具體辦法、關於施行計生家庭社會公益救助的辦法、關於城市社區計生專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關於在實施城鄉低保中優先優惠計生家庭的辦法、關於加強避孕葯具市場監管的辦法、關於落實城鄉部分計生家庭保險保障待遇的辦法、山西人口獎評選表彰辦法等
㈡ 2017年山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嗎
根據《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橘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晉中之窗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晉中之窗戶籍所春鏈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晉中之窗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圓森前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
㈢ 山西省大同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㈣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1
㈤ 山西省獨生子女光榮證補貼費怎樣領取
退休時由夫婦所在單位分別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具體情況如下:
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007年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之後,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意見,省政府實施了徹底整改,制度、政策紛紛出台。其中要求,各級各部門和基層組織要落實《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的規定;對夫妻雙方及子女都是農業戶口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在報考本縣(市、區)高中學校和職高錄取時,給予10分的加分優待;集體收益人均分配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增加一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要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額度。
另外,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從10元增加到50元,獎勵時限延長到從領證開始至60周歲;提高雙女絕育戶、退二孩指標獎勵標准,退二孩指標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獎勵金;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除給予一次性補助外,增加父母扶助金,即其父母不再生育時,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
同時,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社會公益救助制度,建立計劃生育關愛基金,解決部分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產和生活困難,特別是對獨生子女傷殘和大病醫療給予特殊資助。
制定14項配套措施
省人口計生委還提出了14項配套措施,具體包括關於財政投入逐年增加的具體辦法、關於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的具體辦法、關於施行計生家庭社會公益救助的辦法、關於城市社區計生專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關於在實施城鄉低保中優先優惠計生家庭的辦法、關於加強避孕葯具市場監管的辦法、關於落實城鄉部分計生家庭保險保障待遇的辦法、山西人口獎評選表彰辦法等
㈥ 山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根據《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內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容,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晉中之窗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晉中之窗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晉中之窗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㈦ 山西省計生委有沒有一項關於獨生子女補貼的政策是一次性補助三千到五千的政策,
你可以直接查山西省計生網站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