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如何辦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的方法:
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1)父母去子女城市擴展閱讀: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戶具體規定:
1、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2、未滿18周歲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區域內的學校就讀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戶。
3、父母在城市市區、縣城區范圍內無子女照顧的,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並辦理隨父母落戶。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身邊有否子女限制,根據本人意願,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戶。
5、祖父母、外祖父母確與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孫子女、外孫子女的,其孫子女或外孫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辦理投靠落戶。
6、夫妻一方死亡、失蹤、出國定居、服兵役的,兒媳確與公婆、女婿確與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並同意其投靠的,可辦理兒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遷移落戶。
7、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落戶。
B. 父母怎樣隨子女把戶口遷往城市
必須得在城市裡有固定居住地,然後確認自己的戶口是在城市,然後再想辦法把父母的戶口遷到城市。
C. 父母在農村子女在很遠的城市怎樣解決養老
接過復去住想法很好,制但是不現實,婆媳很難相處,而且農村老人肯定不喜歡城市生活。
多給錢啊,請一個本村的厚道婦女料理他們的生活,大家都好。有錢了還怕他們沒法生活嗎?
偶爾你良心發現,帶上孩子回家住幾天,或者接老人去城市玩幾天,這樣就很好啦。
D. 老人家不肯跟著子女去城市裡住,這是為什麼呢
很多復子女都希望自己的制父母能夠跟著自己,到城市裡面去居住,但是老人家他們都是不願意的,很多老人都是不願意離開自己的鄉村,離開自己的老家,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中去居住。因為畢竟他們已經在這個鄉村中居住很長時間了,突然的離開,會讓他們不適應,
而且人老了就越來越想回家。每一個老人的心中都是有著思念家鄉的,人在年紀越來越大的時候,都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鄉。他們認為落葉歸根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理念。
E. 父母去世,子女是外地城市戶口,老家的土地該怎麼辦
現在大部分區域都在確權,可轉讓繼承了,和城市的商品房一樣了,都有證了
F. 獨生子女的父母到子女所在城市居有沒有住房補貼
沒有按規定必須符合享受住房補貼條件規定並且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才可以享受,不可以在異地享受所以不可以。
G. 父母來到子女所在的城市卻沒有看望子女意味什麼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專)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屬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H. 父母隨子女到其他城市居住生病住院能否報銷
網友: 您好!根據我區合作醫療補償方案,您父母如參加我區新農合,在深圳公專立醫保定點單位就診屬,並在出院後6個月內(原則上跨年度不超過次年2月份)憑務工證明或務工地暫住證,可按在我市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比例分段累進補償。你可以每年在籌資時間段到所在鄉辦參加我區新農合。
I. 現在父母從其它城市搬遷到另一個城市子女離婚後戶口可隨父母嗎
戶口是否能遷移,還得看被遷移的城市的戶口政策,是否也許子女投靠父母,有什麼前提條件?符合條件才能遷移。不是父母在哪,子女就得去哪落戶。再說子女離婚也沒有必要非得投靠父母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