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能當獨生子女證用嗎急急急
我們蘇州這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還不能當獨生子女證使用。幫你問了下我們這里現在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⑵ 江蘇省興化市已辦理獨身子女證又生育二胎的該如何處罰
對符合生育二胎規定的,出生第一個孩子後,除自願終生不生二胎外,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已領取《獨生子女證》又生育二胎的,收回其《獨生子女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除審批的病殘兒二胎外,均追回已發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或多劃責任田的收益折款。 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判隨前婚配偶,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可換發《獨生子女證》,享受獨生子女的一切待遇。每出現一名扣罰三千元至五千元,多胎加倍處罰。款項按地區上繳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嚴禁非婚生育和私自抱養孩子。對非婚生育者,計劃外生育加一個胎次的辦法,給予經濟處罰;對未經批准私自抱養孩子的,按其已有子女數累計胎次,給予經濟處罰。
⑶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幾條規定可以頒發獨生子女證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夫妻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並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⑷ 泉州地區沒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怎麼領取福建省衛計委出台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補貼
這個補貼你不用急,只要你符合條件的,政府已作了批準的,就會給你,到時會有人通知你們的。 象我們這兒,直接從銀行里將錢打到領取者的卡上,你什麼時候想用去拿就是,非常方便。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⑸ 生育保險怎麼報銷
繳納生育保險滿1年,住院時在醫院醫保科登記,拿著本人身份證、生育保險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准生證)、孕檢及生產時的收費單據(單據上均要有具體明細,不能籠統的寫檢查費)、個人結算賬戶(當地醫保中心指定銀行開戶)、獨生子女證,前往當地醫保中心大廳辦理即可。
⑹ 計劃外生育一小孩,可以申領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可以,前提是小孩已經入了戶,且不滿十六周歲! 辦理的條件和程序都在這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
⑺ 計劃生育遷移了怎麼辦理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可以夫婦任一方戶籍地鄉計生部門申請辦理(鄉領表縣辦證),他們都有辦理義務。獨生子女保健費規定是一夫婦有雙方或一方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由有單位的雙方或一方承擔,夫婦雙方均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財政承擔,你們戶口沒有一起,可以以後保健費要一邊領一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