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贈送房產給子女,沒有公正,沒有過戶,有證人證明。有效嗎
父母贈送兒女的房產。我覺得,沒有必要公證過戶或者是證人證明。只要是父回母見證。我覺得,父母就答能有權把自己的房產贈送給子女。贈送和繼承大概不是一個概念。具體這個問題。上升到法律還是應該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去求一個答案。這樣。比較合法合理。
Ⅱ 父母房產還沒有辦理過房產證分配給子女,達成協議需要見證人,司法人民調解工作人員可以作為見證人嗎
只要協議當事人在協議是簽名確認就有效。
但如果有見證人的,更可以說明當事人是自願協議的。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Ⅲ 有幾個子女,父母將房產贈與其中一子,需其他子女同意嗎,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父母贈與房產給其中一個子女的,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但必須公證才有效。
Ⅳ 父母買房用子女貸款。是必須寫子女為持證人嗎
不是必須的。父母子女最好是簽訂協議,寫清楚各方份額,以及產權證辦理事宜。
Ⅳ 親請家裡拆遷房產證是母親1人,分房時需要每個子女簽字嗎
房產是母親一個人的財產,拆遷後拿新房時子女無權過問,也不需要簽字的,如果母親拿房時想直接給子女,寫子女的名字,那個時候是需要子女簽字的
Ⅵ 父親把房產分成兩份,在分房協議上只有我和父親證人簽字,一方拒絕簽字有效嗎
《物權法》規定,只要是父毌的房產,送給誰,只需要父母簽字並有證人簽字即可生效,不需要受贈人認同與簽字。也不存在分房協議一說,因為父母的房產,只有贈與並不存在分房。
Ⅶ 父母的房子轉給子女應該如何辦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
一、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房產繼承有兩種方式:房產繼承公證程序與房產繼承訴訟程序。
1. 有遺囑,且所有繼承人均認可遺囑效力、均願意按遺囑進行遺產繼承的,選擇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更便捷。
2. 有遺囑,但任一繼承人不認可遺囑效力、不願意按遺囑進行遺產繼承的,只能選擇房產繼承訴訟,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費用更節約。
3. 沒有遺囑,但所有繼承人就遺產繼承可以達成一致的,選擇房產繼承公證,程序更便捷。
4. 沒有遺囑,且所有繼承人就遺產繼承無法達成一致的,只能選擇房產繼承訴訟,即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費用更節約。
Ⅷ 父母的房產如何繼承給子女,子女如何分配房產,分配時要辦哪些手續
父母在世的話,可以通過立遺囑或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留給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話,得區分共同還是個人財產。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或贈與公證才能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的話,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棄繼承權,那就共同繼承,房產無法分割啊,由得房產的人給其它的經濟補償,子女協商處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棄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那就沒什麼問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