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費每月多少,領到啥時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
② 獨生子女費的領取是從子女出生日開始領取還是從報戶口之日算起領取
獨生子女費即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是從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當月開始領取.如子女是1980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可領到子女18周歲為止(之前出生的可領到子女14周歲為止)
③ 獨生子女費發放精確到月
是按年發放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④ 獨生子女費是從領證月算起還是從提供給單位當月算起來領取呢有政策規定么單位的說法正確么
你其實是佔便宜了,獨生子女證正常辦理應該在你開完節育證明後才能辦理版,而節育證明是需要你權生產後6個月左右才可以開始上環的,你現在一個月就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先不說你是什麼途徑辦理下來的,就說如果你現在又要生還在,等到10個月以後你又生了,你現在還能把已經領取了6個月的獨生子女費返還回去么?不過我了解,你現在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費的確少了,你可以了解一下當地的發放標准,這個我的確沒有辦法回答你。
⑤ 獨生子女費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領取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相關知識: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標准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標准
1、 父母雙方為失業或一方為農戶
2、 孩子在14周歲以下
3、 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辦理程序
1、雙方戶口本
2、光榮證
3、雙方失業證
4、結婚證
5、離婚的要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6、喪偶的死亡證明
7、帶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申請表
8、已經領取過一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家庭,每年8——9月份,將失業證年審後,帶失業證和戶口本到所在社區再次申請當年的獨子費。不再申請的家庭將視為已就業或戶口遷出,自動放棄領取獨子費
⑥ 2020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大約10一11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報,當年10一11月份發放。
所以大約10一11月你發放。
你的情況應該是子女已經超18周歲或沒有按規定申報造成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前必須每年申報領領獨生子女費。
⑦ 獨生子女費國家規定領到14周歲還是16周歲
國家沒有統一規定,具體領到多少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規定。以下舉例幾個由省、直轄市的具體規定:
1、《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以前,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次性領取不低於一千元的獎勵費,並享受相關的優待與獎勵。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夫妻所在單位各發一半;一方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工作人員一方所在單位發給全數;雙方均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財政行政部門規定。
2、《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獎勵或者扶助:
(一)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八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
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對農村年滿六十周歲,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三)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四)對獨生子女殘疾、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別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特別扶助。
(五)對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並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3、《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對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持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歲止,對獨生子女父母由雙方所在單位每月分別發給不低於十元的獎金;
(二)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時分別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獎勵;是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居民的,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適當補助。
4、《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5、《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五條持有《光榮證》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獎勵: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獎勵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6、《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⑧ 在excel中計算領取獨生子女費的到期日,精確到月即可。
假設獨生子女費可以領到18周歲,則公式:=DATE(YEAR(E5)+18,MONTH(E5),DAY(E5)),其中E5是填出生日的單元格,月份已內相對精確。
不過我不懂到期日怎麼容計算,按本人的理解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