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軍人子女隨父母遷入有什麼條
你好戰友,作為在部隊長期服役的軍人來說,孩子落戶的事情就是非常困擾大專家的事情,像你這種屬情況的話屬於單軍人家庭,一般落戶到你自己的戶口上即可,相關政策規定及程序參考如下:
一、根據相關政策規定:
1、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子女隨非現役軍人的一方登記戶口;
2、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一方(或雙方)所在部隊設立有集體戶口的,子女可在其中一方的集體戶口上入戶,雙方所在部隊均未設立集體戶口的,子女可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戶口。
二、現役軍人子女落戶參考程序如下:
1、辦理條件: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地方居民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2、辦理流程:申請人提交出生申報登記材料派出所審核後辦結(2周歲以上需報縣分局審批後辦結)。
3、需要准備的材料:① 出生申報申請;② 出生醫學證明;③ 夫妻一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雙方均為現役軍人);④ 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⑤ 部隊現役軍人證明(一方為現役軍人)或父母雙方部隊現役軍人證明。
⑵ 雙軍人,如何給孩子落戶口
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應在徵得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後,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出生登記,待一方退役後再辦理該子女戶口遷移;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地方居民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落戶申請所需材料:
(一)出生申報申請;
(二)出生醫學證明;
(三)夫妻一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雙方均為現役軍人);
(四)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
(五)部隊現役軍人證明(一方為現役軍人)或父母雙方部隊現役軍人證明。
(2)雙軍人子女戶口隨祖父母進津擴展閱讀
《陝西省公安機關戶口管理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四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五條 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戶口登記管理事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證明材料應當為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機關的,應當同時提交復印件,由經辦民警核對原件後簽章確認並存檔。
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為外文的,應當由翻譯機構翻譯,加蓋翻譯機構公章,並經公證機關公證後使用。
⑶ 請問您所說的雙軍人子女落戶可以自願選擇父母駐地任一方這個有明文依據嘛
嬰兒父母均為現役軍人的,新生嬰兒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登記落戶,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可隨父母中非軍人一方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若在部隊駐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也可選擇隨現役軍人一方部隊駐地申報出生登記。若嬰兒戶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上,還需提供嬰兒祖(外祖)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嬰兒父母系現役軍人的,需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⑷ 我是軍人,沒有戶口,請問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戶口可不可以跟著爺爺奶奶
孩子的戶口可以跟著爺爺奶奶,可以到當地戶政部門提供軍人證明材料,做戶口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4)雙軍人子女戶口隨祖父母進津擴展閱讀
孩子如需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末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⑸ 雙方為現役軍人,在北京有《房產證》,子女戶口如何落戶
市民:您好!經台江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核查,根據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戶口落戶憑:夫妻雙方的軍人身份證明(含團級以上)、《結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單獨立家庭戶的須提供夫妻的《房產證》、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的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的關系證明,由派出所窗口民警辦理。
⑹ 父親當兵,孩子的戶口能隨爺爺嗎
可以的。夫妻一方為現役軍人,一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隨地方居民一方落戶,夫妻雙方均為軍人的,所生子女即可在其父母部隊所在地派出所登記戶口,也可在該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登記戶口。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你的妻子不是軍人,那麼孩子只能落戶在你妻子的戶口所在地。
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政策,從1998年7月22日(含當天)起實行。凡新生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既可以在父親也可以在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常住戶口。對1998年7月22日以後出生已經隨母登記常住戶口,現要求遷往父親常住。
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嬰兒,可按現行戶口遷移審批程序,准予辦理落戶手續;對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尚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根據《通知》第一條規定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妥善解決他們的落戶問題;對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已隨母落戶、尚未成年且要求投靠父親遷往。
城市落戶的,可以本著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分期分批逐步解決他們在城市落戶的問題,對其中的學齡前兒童應當優先予以解決。對計劃外生育未經計生部門處理的,公安部門在辦理嬰兒入戶手續時應及時通報當地計生部門。
(6)雙軍人子女戶口隨祖父母進津擴展閱讀: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了對人口出生、死亡、遷入、遷出、「社會變動」(社會身份)等事項的管制辦法。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部戶口管理條例,基本統一了全國城市的戶口登記制度。
1955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經常戶口等級制度的指示》的發布統一了全國城鄉的戶口登記工作,規定全國城市、集鎮、鄉村都要建立戶口登記制度,戶口登記的統計時間為每年一次。
1985年7月,《公安部關於城鎮暫住人口管理的暫行規定》的出台標志著城市暫住人口管理制度走向健全,同年9月,作為人口管理現代化基礎的居民身份證制度頒布實施。
2001年3月頒布的《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標志著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推進。通知規定,對辦理小城鎮常住戶口的人員不再實行計劃指標管理。
⑺ 軍人子女戶口可以落在外公外婆名下嗎
在當事人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前提下,是可以的,否則應該在配偶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報孩子的戶口。
為便於說明,以山東省為例:《山東省戶口登記管理規范(試行)》(魯公通(2016)179號):
第二十一條 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所生子女可以在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或者部隊駐地集體戶申報,也可以隨該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報。
第二十二條 夫妻雙方男方為現役軍人、女方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女方申報;女方為現役軍人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在女方部隊駐地申報。
⑻ 雙方都是軍人,子女是否可以落戶到異地爺爺奶奶處
可以,對於父母雙方均為軍人的,其子女可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記入戶。
⑼ 雙方軍人怎麼給小孩子上戶,可以落在他外祖父那嗎
可以落在外祖父家。 根據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父母有《房產證》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對現役軍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備隨軍落戶條件,或者不願意隨軍落戶,如與現役軍人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根據本人意願落戶。
⑽ 雙方為現役軍人,子女戶口如何落戶
市民:您好!經台江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核查,根據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夫妻雙方均為現役軍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隨父或隨母部隊駐地申報出生並在集體戶內落戶;在部隊駐地[四城區、縣(市)區范圍內]父母有《房產證》的,可單獨立家庭戶;也可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 戶口落戶憑:夫妻雙方的軍人身份證明(含團級以上)、《結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單獨立家庭戶的須提供夫妻的《房產證》、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落戶的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的關系證明,由派出所窗口民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