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子被其中一子強占應該怎麼辦
兒子住父母的房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如果你認為兒子住父母的房子是強占,「強占」這個詞語有違法的行為的含義,如果你要用法律的武器來解決,你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上訴,後果會很嚴重,你兒子可能會罰款或者坐牢,這就意味著父子仇恨,你可要三思啊!?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任何事情都可以用語言來溝通解決,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親人之間有什麼不能解決的?要學會理解寬容,家庭糾紛會經常有,這就要看你用什麼方法來解決!解決以後還是親人或者變成仇人,這就要依賴技巧!
祝你們家庭和睦,生活愉快
給個採納吧,謝謝你了
⑵ 父母犯了經濟案需要賠償時,對子女名下的房產有影響嗎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房產,或者為了逃避債務把房產轉移在子女名下,法院可能會強制執行。其他情況不會影響到子女房產。
⑶ 如果子女有房產證,但父母要霸佔房子怎麼辦
看你父母名下有沒有房子,有房子的話還霸佔你房子,那你父母就真的不是個東西了!
⑷ 父母在生,一方子女霸佔全部房產,另一方子女是否可以法院起訴
不可以,因為是父母的財產,只有父母可以起訴,沒有侵犯子女的財產權利。
⑸ 兒子不贍養母親,卻霸佔老人的房產,其他子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他贍養老人嗎
可以,來可以依法向法院源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⑹ 父母尚在,但子女卻霸佔父母的房子而把父母趕出門外,父母是否可以去狀告子女侵犯他人財產的罪名
可以,法院會受理的。
⑺ 我們的共同房產,父母和寧一個子女有沒有霸佔的權利
父母把財產給一個侄女那一次有他的理由所以其他子女沒有霸佔的權利
⑻ 父母霸佔子女土地該怎麼辦
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嗎?是的話,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
當事人和解、調解不成或者不願和解、調解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⑼ 父母侵佔子女的房屋怎麼辦!
律師您好!我本人名下的房子,父母居住有接近十年,因為不方便,我在外租房!這幾年經濟出現問題想把房產賣掉,父母就是不搬離,該怎麼辦?
⑽ 父母過世房子其中一個子女霸佔其他子女如何解決
讓你妹妹適當給你一些補償,實在不行上法院。